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沈阳市“多规合一”改革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划》的实施将为沈阳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提供空间保障。《规划》已于2024年10月20日获国务院批复。
二、主要内容
《规划》确定沈阳的城市性质是“辽宁省省会,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定位是“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北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主要包括以下七方面内容。一是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20.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73.5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33.8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77.51平方千米以内。二是空间布局优化。构建“北美南秀、东山西水、一核九点、一带五轴”的总体格局。中心城区形成“一主三副、一河两岸”空间结构。三是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一屏一带,两山七水多廊”格局,加强卧龙湖等重要湿地保护,提升辽河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构筑科尔沁沙地南缘防风固沙屏障。四是强化核心功能落地。在中心城区南部、西部、东北部集中布局先进制造业,保障“一区一街一城”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用地需求,培育“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科技创新空间,加快核心发展板块实施落地。同时,打造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向北开放、辐射东北亚的国际门户枢纽。五是提升特大城市人居环境。持续实施城市更新五大行动,完善蓝绿空间布局,建设内捷外畅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六是历史文化保护与空间形态塑造。强化沈阳故宫、清昭陵、清福陵世界遗产保护,提升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民族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水平。围绕“文韵盛京、绿水屏山、城塔形胜、活力家园”的城市意象,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分区管控,提升重点空间景观形象。七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保障。构建“三级三类”规划体系,健全法规标准和配套政策,开展定期体检和评估工作,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下一步工作
《规划》印发后,相关责任单位将严格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深化完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文件解读人:殷健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385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