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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支持浑南科技城建设科创特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年06月18日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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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做实做优浑南科技城“一谷七园”,加速培育一批“新东拓+”式企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以人为本的“科创特区”,围绕浑南科技城建设的政策需求,参考深圳、厦门、西安、雄安等地区相关政策,起草了《沈阳市支持浑南科技城建设科创特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包括8项内容,其中支持的单位为在浑南科技城域内注册及开展合作共建的独立法人单位,支持的人才为在浑南科技城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柔性引进的人才。

(一)提升策源能力。对两院院士和诺贝尔奖、何梁何利基金奖等获得者及其他各类人才领衔建设的创新服务载体、机构或实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连续3年、最多3万平方米的场地支持、累计最高1亿元的资金支持。优先布局建设院士工作站,外籍院士可参照执行。

支持主体共有6类:一是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二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试基地、孵化器等基地(园区);三是成果转化交易、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情报分析、概念验证等服务平台;四是新获批的大学科技园及未来产业科技园;五是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六是外籍院士。

(二)实行贡献奖励。对围绕主导产业领域引进的各类人才及落户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经认定后给予贡献奖励。

支持主体共有2类:一是高层次紧缺人才;二是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三)加大荣誉激励。对经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及各类人才,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推荐。

支持主体共有2类:经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及各类人才。

(四)给予人文关爱。授予浑南科技城人才自主认定权。根据《沈阳市人才编制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编制保障。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B、C类)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学校就读,其中A类人才可放宽至第三代子女。对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子女,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避开学位紧张学校,就近统筹安排。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在医疗保健定点医院享受就医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其父母、配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支持主体共有4类:经认定的各类相关人才,以及人才的父母、配偶、子女。

(五)创新投入机制。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拨投结合、投资入股等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从我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含首次获得经营性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贷款贴息。

支持主体共有2类:一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是小微企业。

(六)实施重大项目。对新立项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可按照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2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最高1亿元(含场地支持补贴)。

支持主体共有1类:新立项投资亿元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

(七)引育新质力量。对落地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活动总决赛前五名的创新团队和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支持主体共有2类:一是获奖的创新团队;二是获奖的项目。

(八)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综合运用“容缺受理”“延期补正”“承诺替代”等审批模式,行政管理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支持主体:浑南科技城内所有个人和企业主体。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文件解读人:孔令春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722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