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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农村问题户厕分类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1年04月22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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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对沈阳市农村地区问题户厕整改工作部署,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农村问题户厕分类整改实施方案,颁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农村问题户厕分类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户参与。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真实意愿,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农民全程参与,在整改中让农民有充分的选择权,引导农民投资投劳。

  (二)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协调推进。充分考虑各涉农地区自然禀赋和农民住房条件,统筹供水保障和粪污处理,与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等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努力打造北方高寒、干旱地区农村“厕所革命”的样板。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整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目标任务,科学细化整改实施方案和技术导则,分类分步整改,不搞一刀切,做到“一户一策一案”。

  (四)坚持建管并重,确保长效管维。做好建管衔接,建立管护体系,完善管护制度,建立多元化运维模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改厕后续管理维护,形成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户厕能用、好用、长期用。

  (五)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坚持试验试点先行,持续开展适用技术试验,待技术成熟、群众认可后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广泛推广应用,防止贪大求快、盲目推进。

  三、整改措施

  (一)不能用的户厕(2021年4月底前,完成关键部件、施工企业和第三方监理招投标,并完成整改率5%;5月底前,完成整改率20%;6月底前,完成整改率40%;7月底前,完成整改率60%;8月底前,完成整改率70%;9月底前,完成整改率80%;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回头看”;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100%提升整改;6月30日前,完成“回头看”)。

  (二)不好用的户厕(2021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率30%;5月底前,完成整改率50%;6月底前,完成整改率70%;7月底前,完成整改率90%;8月15日前,完成100%维修整改;8月31日前,完成“回头看”)。

  (三)不会用的户厕(2021年4-5月,集中分类培训;6月30日前,完成阶段性培训整改;7月15日前,完成“回头看”;长期培训)。

  (四)不愿用的户厕(2021年4-5月,集中宣传引导;5-6月典型示范引导;8月31日前,完成阶段性引导整改;9月15日前,完成“回头看”;长期引导)。

  (五)其他问题。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设计,制定技术标准。结合我市高寒、干旱、农户房屋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整改技术路线。

  (二)加强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整改。坚持质量优先,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满意一个。

  (三)建立运维体系,确保长效运行。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理念,建立健全管护体系,强化专业管护队伍建设。

  (四)充分发动群众,促进会用愿用。切实加强宣传发动,让农民群众掌握更多卫生防疫、文明如厕、厕所运维常识,提高文明卫生意识,推动“厕所革命”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