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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06月10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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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月和2020年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0〕8号)相继出台,全面部署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新时代沈阳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制定了《沈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战略定位,服务沈阳产业转型升级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入推进以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为引领的产教融合、双元培育,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重点任务。

  (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标准,做优中等职业教育,做强高等职业教育和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2)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打造高水平实训基地和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3)构建多元开放办学格局,推进企业与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4)健全改革发展保障机制,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2.完善市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四、主要特点

  方案力图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在发展模式方面。落实省方案关于“支持沈阳、大连市举办多所高职院校”的新精神,未来我市将举办5-6所高职院校,改变目前1所高职院校、78所中职学校、30所技工学校的传统格局,形成以高职为主导,在院校和专业布局方面紧密对接我市1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的办学新格局,以满足我市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新需求。这是第一个突破。

  二是在产教融合方面。聚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沈阳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项目,提出建设产教供需衔接机制,探索建设股份制二级学院,定期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建设产教融合对接服务平台,遴选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及实训基地,广泛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打破产教融合不深,校企合作两层皮现象等。这是第二个突破。

  三是在保障机制方面。明确提出将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收益可以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沈阳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制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措施。这是第三个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