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 ◆ 概念及范围
    • ◆ 评审结果运用
    • ◆ 评审标准
    • ◆ 评审流程
  • 中职系列教师职称评审
    • ◆ 概念及范围
    • ◆ 评审结果运用
    • ◆ 评审标准
  •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 ◆ 概念及范围
    • ◆ 评审结果运用
    • ◆ 评审标准
  • 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 ◆ 概念及范围
    • ◆ 评审结果运用
    • ◆ 评审标准
  • 查询服务
  • 违规处理
  • 常见问题
概述
  •   教师职称评审是对中小学教师、中职系列教师、高等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等教师申报职称层级进行的综合评价工作,以下服务分别从职称评审概念范围、评审结果运用、评审标准、评审流程、查询服务、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概念及范围
实施范围
  •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省、市、县(市、区)教研室,以及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层级设置
  •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拟聘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但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的综合评价。

评审结果运用
  •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可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评审标准
三级教师评审标准
  •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且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或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且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二级教师评审标准
  •   (一)具备硕学士学位;

      或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且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

      或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且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处理好德育教育和课堂教学的关系。协助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三)正确把握和使用课程标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备课认真,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能够规范使用教学方法,作业设计切合授课内容,能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四)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一级教师评审标准
  •   (一)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或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且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或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且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二)教书育人成果较好。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够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承担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三)教学业务优良。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独立掌握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地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结合教学需要开展课外活动,积极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四)具备一定的教研能力。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五)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高级教师评审标准
  •   (一)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线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教研一线工作;

      或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年以上;

      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且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二)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较好完成班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承担班主任工作应在5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对学生健康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教学业务精通。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课程标准,具有所教学科的扎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讲授内容细致,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平均高于教育质量要求。教学经验丰富,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形成一定教学特色,学生普遍认可。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四)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提炼,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有实际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取得突出成绩。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过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在公开出版发行报刊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论文,或有主持编写校本教材等教研工作经历,或参与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立项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并承担重要工作任务。

      (五)指导培养教师成效明显。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中坚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正高级教师评审标准
  •   (一)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年以上。

      (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出色完成班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主任、辅导员等工作,获得学校和学生、家长充分认可,承担班主任工作应在7年以上。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

      (三)教学业务精湛。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特别丰富,高质量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课堂教学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学生普遍欢迎,同行认可。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四)教研能力突出。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过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在公开出版发行报刊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并在本校乃至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或主持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立项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创新成果。

      (五)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较大影响,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普及先进教育理念中取得显著成绩。


评审流程
  •   1.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职称评定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2.考核推荐: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3.专家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4.学校聘用: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中职系列教师职称评审
概念及范围
实施范围
  •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等单位(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层级设置
  •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一般设置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系列;

      实习指导教师职称一般设置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


评审结果运用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竞聘更高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评审标准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评审标准
  •   助理讲师:

      1.积极提高师德素养,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胜任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

      3.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讲师:

      1.积极提高师德素养,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能够较好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4.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积极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

      高级讲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较为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主干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并独立开设一门以上选修课。

      3.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或编写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教材(参编者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或获得过市级科技进步奖(主持人);或主持或主要参与过省级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在同行中影响较大。

      5.专业课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非教师系列),或取得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有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报告一篇以上,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采纳。

      (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4)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5)主持过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基地(含实训室、车间、厂、场,下同)的建设、改建或改造,能够制订或完善实验实训规程。

      (6)主持过中等职业教育实验实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7)公开发表过有创见性的本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每年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研累计达1周以上,并撰写调研报告1篇。

      6.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7.具备博士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正高级讲师:

      1.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主干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并独立开设一门以上选修课。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地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实践性较强专业的教师取得与任职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资格。

      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前3位),并通过鉴定;或主持省(部)级以上各类教学项目或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前3位);或获得相应专利或研发成果。

      5.团队协作成效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所带领团队或所在团队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6.专业课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同时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非教师系列)。

      (2)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以上,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被采纳。

      (3)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4)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5)在学校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以及制订和完善实验实训基地的操作规程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6)主持过中等职业教育两个以上实验实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7)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有创见性的本专业建设方面的研究论文。

      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每年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研累计达1周以上,并撰写调研报告1篇。

      7.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8.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并在高级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标准
  •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

      3.了解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任教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任教2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1年;或者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较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4.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或者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较为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技术革新的能力,取得较突出的成果,起到带头人的作用。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掌握企业岗位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参与各类教学项目或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

      5.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任现职以来系统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指导工作成绩优秀。

      6.实习指导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非教师系列),或取得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有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报告一篇以上,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采纳。

      (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4)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5)主持过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基地(含实训室、车间、厂、场,下同)的建设、改建或改造,能够制订或完善实验实训规程。

      (6)主持过中等职业教育实验实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7.具有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并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7年。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实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胜任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工作,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4.熟练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的专业实践能力。

      5.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获得相应专利或研发成果;或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或出版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著作;或在全国公开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论文。

      6.团队协作成效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所带领团队或所在团队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7.实习指导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同时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非教师系列)。

      (2)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以上,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被采纳。

      (3)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4)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5)在学校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以及制订和完善实验实训基地的操作规程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6)主持过中等职业教育两个以上实验实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7.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概念及范围
实施范围
  •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在专任教师(含辅导员、组织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教师”)。

职称层级设置
  •   高校教师职称一般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一般依次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评审结果运用
  •   职称评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评审标准
本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申报各层级职称,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教

      1.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协助讲授课程部分内容,或全过程地承担过1门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3.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讲师

      1.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承担课程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与从事岗位相关的代表作。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或在相关报刊发表的理论性文章、咨政报告,得到社会关注;或在专利、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等,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三)副教授

      教学科研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至少承担1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2.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代表作3篇以上。

      (2)公开出版过专著或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作为参与者完成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

      (4)作为参与者在教学研究、科研项目中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6)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教学为主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至少承担1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8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2.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教研方面代表作2篇以上。

      (2)公开出版过专著或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作为参与者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作为参与者在教学研究项目中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奖项。

      (6)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四)教授

      教学科研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至少承担1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代表作5篇以上。

      (2)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专著或本人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项目。

      (4)作为主要参与者在教学研究、科研项目中获得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的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的奖项。

      (6)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教学为主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很好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至少承担1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8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代表作4篇以上,其中教改论文不少于2篇。

      (2)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专著或本人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参与完成部级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作为主要参与者在教学研究项目中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6)累计获得不少于2次的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五)破格申报职称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满足资历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副高级职称满3年,且满足正常晋升其他条件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专著类获得者(排名第一);中国专利奖一等奖获得者。

      (2)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科技部重大专项、计划类项目和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和应急项目主持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及特别委托项目主持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课题主持人;国家艺术基金特别项目主持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主持人等。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等世界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2.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满足资历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中级职称满3年(博士除外),且满足正常晋升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各高校参考本标准正高级职称破格条件自行制定。

      (六)绿色通道申报条件: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符合列条件之一的,经专家推荐并经所在高校同意,可直接申报副教授或教授职称:

      (1)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具备较强经营管理能力;主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课题研究,领导重点学科建设,主持文化艺术领域重大主题创作生产,研究或创作成果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瞄准国内外学术技术前沿,引领和支撑重大项目、重大课题、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称评审标准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符合《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具备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按要求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等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合作,勇于创新。

      四、任现职以来,申报各层级职称,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教

      1.完成岗前培训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能够基本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达到初级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标准,能组织指导学生年级例会、班团活动等,协助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2.能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讨,对学生健康成长有深入思考。

      3.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讲师

      1.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达到中级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标准。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有较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讲授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或面向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讲座、党团课等,教育教学效果较好。能针对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参与校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相关课题研究,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学术论文、著作或教材等代表性成果,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三)副教授

      1.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很好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达到高级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标准。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思潮。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或定期面向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党团课、班团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等实践类课程,教育教学效果好。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方面,取得较大的成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次为优秀。

      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团体经学校推荐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获得市级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与学生工作相关荣誉称号3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团体在省级以上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或在学校组织的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3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团体主持或参与的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项目、案例、课程等成果具有一定推广或示范价值,获得省级以上表彰1次以上,或获得市级表彰2次以上,或获得校级表彰3次以上。

      (4)担任市级以上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孵化基地等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前2名)。

      以上4个条件中如有同一个项目逐级推荐或逐级参赛多次获得的荣誉或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各高校可自行设置分值。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状,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新观点和方法,其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出版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教材等代表性成果,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2)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研究成果或科研课题1项以上。

      (3)作为主持人获得市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前2名)获得市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项以上。

      (4)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上发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原创署名文章或制作的网络精品课程、新媒体视频等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具有网络影响力和育人效果。

      以上4个条件可由各高校自行设置分值。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累计5年以上。

      (四)教授

      1.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判断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能够很好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达到高级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标准。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比较丰富的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思潮。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或能够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为大学生或学生工作队伍开展讲座或培训,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本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次为优秀。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团体经学校推荐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或获得市级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与学生工作相关荣誉称号4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团体在省级以上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或在市级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3次以上;或在学校组织的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4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团体主持或参与的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项目、案例、课程等成果具有一定推广或示范价值,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或获得市级表彰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表彰4次以上。

      (4)担任省级以上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孵化基地等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以上4个条件中如有同一个项目逐级推荐或逐级参赛多次获得的荣誉或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各高校可自行设置分值。

      2.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运用政治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针对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指导和组织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性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学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工作实绩与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大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出版有重要影响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教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等代表性成果。

      (2)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研究成果或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完成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教学研究成果或科研课题2项以上。

      (3)作为主持人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前2名)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项以上;或资政研究报告经省级以上领导批示。

      (4)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上发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署名文章或制作的网络精品课程、新媒体视频等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具有较大网络影响力和育人效果。

      以上4个条件可由各高校自行设置分值。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累计7年以上。


高等学校思政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教风端正,治学严谨。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合作,勇于改革创新。

      三、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科研,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按照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的要求,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五、完成国家和省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所规定的培训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

      六、任现职以来,申报各层级职称,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教

      1.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协助讲授课程部分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3.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讲师

      1.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能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能够针对新时代学生思想实际,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2.独立承担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好。主持或参与1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参加人获得1项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者在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对学生的思想状况、社会热点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取得相应成果。

      4.能够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能够独立开展调研或实践工作。至少有1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大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 2 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 4 年。

      (三)副教授

      教学科研型

      1.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中开拓创新,取得较好成效。

      2.独立承担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主持1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3.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重要期刊或者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发表相关学术文章。

      (2)公开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研究著作。

      (3)主持或者参与编写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教材或者教学辅助材料。

      (4)主持或者参与省部级以上理论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 1 项。

      (5)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得到批示或采纳的。

      (6)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7)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方面取得其他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并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8)在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者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4.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新时代学生的思想特点,面向学生组织专题讲座,开展思想价值引领,参与学生实践指导工作。至少有1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大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教学为主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独立承担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8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主持2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3.取得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较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

      (2)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获批 1 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省级以上一流课程。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省部级以上理论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1项。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著作、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或者教学辅助材料。

      (5)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所取得的教学成果或教学经验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或产生较大影响并得到推广。

      (7)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指导大学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类比赛,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8)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政课教育教学方面取得其他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并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9)在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者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4.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新时代学生的思想特点,面向学生组织专题讲座,开展思想价值引领,参与学生实践指导工作。至少有1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大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者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四)教授

      教学科研型

      1.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立德树人成绩显著。

      2.独立承担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主持2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3.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以及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相关理论文章。

      (2)公开出版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术专著。

      (3)主持省部级以上理论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2项。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5)为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并得到批示或采纳的。

      (6)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政课教育教学方面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并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7)在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获一等奖,或者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新时代学生的思想特点,面向学生组织专题讲座,开展思想价值引领,参与学生实践指导工作。至少有1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大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教学为主型

      1.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方法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可推广性,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独立承担1门以上研究生或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8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主持2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3.指导青年教师,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取得高水平教学成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

      (2)作为负责人获批1门省级以上一流课程。

      (3)主持省部级以上理论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2项。

      (4)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专著,或者主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材。

      (5)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6)作为负责人所取得的教学成果或教学经验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或产生较大影响并得到推广。

      (7)指导大学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类比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8)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政课教育教学方面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并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9)在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获一等奖,或者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5.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新时代学生的思想特点,面向学生组织专题讲座,开展思想价值引领,参与学生实践指导工作。至少有1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大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6.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承担并系统讲授公共课程、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量和教学质量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上级规定的培训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

      五、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文化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具体要求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六、高职院校教师任现职以来,申报各层级职称,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教

      1.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校级师德师风系列活动,表现良好。

      2.具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考核合格。

      3.具备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讲师

      1.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校级师德师风活动,表现优秀。

      2.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承担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担任教学、学生、教学辅助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根据岗位不同适当减免,但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参评),教学质量考核合格;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合格,学生评价良好。

      3.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并能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效果。

      4.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及其他教学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公开发表代表本人研究水平的作品;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一定效果。

      5.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技术应用能力,胜任所教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文史财经类教师能独立地开展调研咨询工作,理工科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实践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执业资格,或具备非教师系列初级以上职称;公共课教师应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课教师应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的后续课程基本内容。

      6.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通用教材1部(编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或完成本校应用的校本教材、实训指导书(编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2)参与完成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3)主持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教研或科研课题,对人才培养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5)参与完成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训基地或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了解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或具有1年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6)参与完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技能或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奖励。

      (8)参与完成1+X证书试点、考点项目建设,该项目对学生职业技能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7.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三)副教授

      1.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各级师德师风活动,表现突出,形成经验材料。

      2.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承担过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担任教学、学生、教学辅助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根据岗位不同适当减免,但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参评),教学质量良好,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教学业绩考核成绩良好,在全校具有较高评价。

      3.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及时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并获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4.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能力,代表性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成果显著。

      5.专业课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具有指导实训室(车间、厂、场)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的能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在实训、实习、实际操作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取得较好的效果。

      6.具有信息化教学理念,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技术改进教学方法,取得较好的效果。

      7.专业课教师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具有本领域内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或公开出版编写通用教材1部(本人主编不少于3万字,参编不少于5万字)。

      (2)参与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并能实现成果转化。

      (4)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国家社会科学奖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5)参与完成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团队在校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团队建设中起骨干作用,完成重要建设任务;或指导青年教师考核合格。

      (6)本人在教学能力大赛或专业竞赛中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7)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岗位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8)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大型综合或1个及以上单项实训基地或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并提供本人承担的项目操作规程,掌握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显著;或具有2年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9)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提供本人承担的方案资料。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11)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及以上。

      (12)本人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技能或创新创业竞赛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1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1+X证书试点、考点项目建设,提供本人承担的方案资料,该项目对学生职业技能提升起到较大促进作用。

      8.公共课教师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具有本领域内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或公开出版编写通用教材1部(本人主编不少于5万字,参编不少于7万字)。

      (2)参与过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3)参与完成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团队在校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团队建设中起骨干作用,完成重要建设任务;或指导青年教师考核合格。

      (4)本人在教学能力大赛或专业竞赛中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提供本人承担的方案资料。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撰写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及以上。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并能实现成果转化。

      (8)本人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基础教学类大赛或创新创业竞赛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奖项。

      9.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四)教授

      1.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各级师德师风系列活动,表现突出,形成经验材料。

      2.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形成很好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承担过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担任教学、学生、教学辅助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根据岗位不同适当减免,但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参评),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教学业绩考核成绩突出,在全校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3.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重要成果。

      4.具有突出水平的教学科研能力,代表性成果具有高水平的学术造诣,受到学术界或行业内的高度评价;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卓著。

      5.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具有主持和指导实习基地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的能力;在实训、实习、实际操作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取得显著效果;具有解决、处理重大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6.具有信息化教学理念,能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改进教学方法,取得显著效果。

      7.专业课教师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7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领域内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并公开出版有创新的学术专著或主编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主持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获得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并能实现成果转化且经济效益显著。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国家社会科学奖或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团队在校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或指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6)作为省级及以上专家完成本领域相关教学项目研究、开发、评审,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或作为行业企业特聘专家完成企业培训、咨询、技术鉴定,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

      (7)本人在教学能力大赛或专业竞赛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8)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岗位的高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9)主持完成高等职业技术院校1个大型综合或2个及以上单项实训基地或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并制定基地的项目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显著;或具有3年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实践成果。

      (10)主持完成2项及以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等,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及以上。

      (13)本人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或创新创业竞赛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14)主持完成1+X证书试点、考点项目建设,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该项目对学生职业技能提升起到较大促进作用。

      8.公共课教师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领域内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并公开出版有创新的学术专著或主编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7万字)。

      (2)主持过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作为主要参与者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4)主持完成1门及以上主干课课程建设,提供高水平完整的课程建设资料并在校内外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国家级精品课建设。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团队在校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或指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6)本人在教学能力大赛或专业竞赛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7)主持完成2项及以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撰写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及以上。

      (9)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并能实现成果转化且经济效益显著。

      (10)本人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基础教学类大赛或创新创业竞赛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9.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概念及范围
实施范围
  •   技工院校(包括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

层级设置
  •   技工院校教师分为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均设初级、中级和高级。

      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评审结果运用
评审结果运用
  •   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是技工院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公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时要坚持评聘结合,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技工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定岗位,教师竞聘上一级职称层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聘用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到相应教师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学校主管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评审标准
初级职称评审标准
  •   (一)助理讲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硕士学位。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初级及以上技能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了解任教专业的基本概况,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课程设计合理,教学效果较好。

      (2) 基本胜任班主任工作。

      (3)具有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实施能力。

      3.业绩成果要求:

      见习一年期间的教案,年度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组织运行相关材料。

      (二)三级、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1)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历、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2)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3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1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教学法,能够承担本职业(工种)部分实习教学;

      (3)了解本职业(工种)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4)基本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能在教学过程中弘扬工匠精神;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职业(工种)部分实习教学;

      (3)掌握本职业(工种)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4)基本胜任班主任工作。

      3.业绩成果要求: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见习一年期间的教案,参加工作以来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组织运行相关材料。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以来的教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组织运行的相关材料,或参加工作以来的教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组织运行的相关材料。


中级职称评审标准
  •   (一)讲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博士学位。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能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 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2. 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独立担任1门以上骨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年均授课时数不低于100学时。从事专业技术咨询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或兼任教学管理的教师完成授课时数不低于50学时。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参与学校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

      4. 具有比较强的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3.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4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2)参加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成绩;或者指导学生在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成绩。

      (3) 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以上。参与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方面贡献突出。

      (4)在校企合作中业绩较为突出,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或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取得良好生产实习教学效果。

      (5)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奖。

      (6)参与校级以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包括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等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

      (7)参与地市级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8)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1项(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9)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参与省级以上教材编写;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10)获得地市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持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

      (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 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能够将弘扬工匠精神贯穿教学全过程,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比较好。

      (2)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独立或与其他人合作担任1门以上本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并完成全部实习教学环节。年均不少于100个实习教学工作日。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参与学校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

      (4)了解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能够胜任本专业实习课和工艺课的教学工作,并结合技能比武、技能竞赛等指导学生提高操作技能水平。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3.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2)参与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3) 参加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成绩;或者指导学生在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成绩。

      (4)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以上。参与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方面贡献突出。

      (5)在校企合作中业绩较为突出,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或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取得良好生产实习教学效果。

      (6)在培养指导初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7)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1项(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8)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参与省级以上教材编写;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9)获得地市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持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


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   (一)高级讲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 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手段,教学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独立担任1门以上骨干课程和1门以上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年均授课时数不低于150学时,从事专业技术咨询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或兼任教学管理的教师完成授课时数不低于80学时。

      (3)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在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上有较为突出贡献。

      (4) 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技术理论课教师能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

      (5) 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3.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5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

      (2)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

      (3)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或参加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第一名成绩。

      (4)指导学生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或在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成绩。

      (5) 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以上;主持过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所开发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合理,实用性较强,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市级鉴定。

      (6)在校企合作中业绩较为突出,主持企业攻关难题或开发新技术和生产新产品,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了生产实习教学的开展,通过市级主管部门的鉴定。

      (7)参与地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奖。

      (8) 参与地市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包括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等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

      (9) 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或者主持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10) 参编至少1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11)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2项(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或主编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13)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作为主持人获得地市级教学成果奖。

      (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一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 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承担过预备技师及以上毕业课题指导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独立或与其他人合作担任2门以上本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并完成全部实习教学环节。年均不少于150个实习教学工作日。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能力,并取得突出的成果,技能人才培养经验丰富。起到专业带头人的作用。在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上有较为突出贡献。

      (4)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

      (5)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3.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4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

      (2) 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

      (3)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或参加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第一名成绩。

      (4)指导学生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或在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成绩。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以上;主持过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所开发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合理,实用性较强,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市级鉴定。

      (6)在培养和指导中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较好成绩。

      (7)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或者主持地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8)参编至少1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9)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2项(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或主编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1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作为主持人获得地市级教学成果奖。


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   (一)正高级讲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高级讲师5年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以上,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独立担任2门以上骨干课程和1门以上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年均授课时数不低于150学时,从事专业技术咨询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或兼任教学管理的教师完成授课时数不低于80学时。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水平高超,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在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上有突出贡献。

      (3) 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掌握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指导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在本地区能起到专业(学科)带头人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层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具有解决生产实践中具有一定难度技术问题的能力,在技术革新方面有较大贡献。

      (5)从事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应参加一定时间的生产实践活动。

      (6) 能够承担高级工以上职业培训任务。

      3.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6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2)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

      (3)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八名的成绩,或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成绩。

      (4)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八名的成绩,或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成绩。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期以上;主持两个以上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所开发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省级鉴定。

      (6)在校企合作中业绩突出,主持企业攻关难题或开发新技术和生产新产品,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推动了生产实习教学的开展,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

      (7)参与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奖。

      (8)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包括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等比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9)主持过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参与国家级和省级的2项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10)参编至少2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11)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写或国家、省级职业技能鉴定题库高技能人才部分的编写并被采用。

      (1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2项(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3)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或主编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5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14)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或作为主持人获得地市级教学成果奖。

      (二)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高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以上,独立承担过预备技师及以上毕业课题指导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独立或与其他人合作担任3门以上本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并完成全部实习教学环节。年均不少于150个实习教学工作日。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水平高超,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

      (3)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掌握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指导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在本地区能起到专业(学科)带头人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层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上有突出贡献。

      (5)能够承担高级工以上职业培训任务。

      3.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5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2)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

      (3)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八名的成绩,或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成绩。

      (4)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八名的成绩,或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成绩。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期以上;主持两个以上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所开发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省级鉴定。

      (6)在校企合作中业绩突出,主持企业攻关难题或开发新技术和生产新产品,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推动了生产实习教学的开展,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

      (7)在培养和指导副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8)主持过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的两项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9)参编至少2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10)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2项(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1)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或主编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5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1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或作为主持人获得地市级教学成果奖。


破格申报条件
  •   对符合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 取得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特别优秀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在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对应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 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负责人;

      2. 获我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3. 获国家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

      4.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或指导的学生入选国家集训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1.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2. 本人获得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

      3. 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违规处理规定
  •   评委会违反评审规定或评审质量不高,不按标准评审,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引起不良反响的,责令组建评委会的评审部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暂停评审或收回评审权。

      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取消职称资格,对违反评审规定和要求的评委会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违规处理规定
  •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经调查核实,会同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处理,按照评审办法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违规处理规定
  •   申报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按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由评审机构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或责令不得再从事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通报批评,评审专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评审纪律的党政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违规处理规定
  •   评审机构未认真落实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情节严重或导致不良影响的,或制度缺失、管理混乱、评审质量不高、社会反响较大的,视情况给予责令限期整改、暂停评审工作、收回评审权,并依法追究责任。

常见问题
职称评审中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测试如何进行?
  •   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测试(不含自主评审单位人员)。测试采用开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教育理论基础、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综合性、通识性知识,注重对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检测。对男教师年满53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和教龄满30周年(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的人员实行免试,援疆援藏教师在援期间参评可以免试,免试人员必须在考试报名的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干部履历表(原件及复印件),经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免试。

职称评审中哪些人员可以不占岗和超岗聘用?
  •   1、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辽宁省优秀专家、省特级教师在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不占用其所在学校的岗位职数。

      2、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仍在农村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可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其评审条件按锦州市教育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锦教发〔2019〕71号)中“参评条件”的2、3、4条执行。

      3、对通过评审的援疆援藏教师,由派出学校予以聘任,没有岗位职数的可超岗位直接聘任。

      依据相关文件,所有不占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人员均须计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