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技能人才。
申请材料
(一)《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沈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申请办理
渠道1:线下办理
初次申请生活补贴的高技能人才,需用人单位在每月月初,将上个月份初次申请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相关材料报送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渠道2:线上办理
1.沈阳市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事项: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2.可通过“盛事通”App线上申报
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申领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追缴补贴经费,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