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A、B、C类人才以外的其他人才租赁人才公寓,享受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政策,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补贴按足月计算发放。当实际租赁人才公寓面积不大于对应人才层次享受补贴面积时,以实际缴纳房租价格的50%按月给予补贴;当实际租赁人才公寓面积大于对应人才层次享受补贴面积时,按以下公式计算给予补贴:月补贴金额=对应人才层次享受补贴面积/实际居住面积×实际缴纳房租价格50%。
《沈阳市人才公寓建设筹集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所称人才是指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和基础人才,不同人才享受不同补贴面积标准,具体分类详见下图《沈阳市人才公寓补贴面积标准表》
沈阳市人才公寓补贴面积标准表
类别 | 范 围 | 享受补贴租赁面积上限 | 补贴标准 | |
认定层次人才 | A类人才 |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 一事一议 | 上限5000元/月 |
B类人才 | 120㎡ | 上限3000元/月 | ||
C类人才 | ||||
D类人才 | 90㎡ | 当实际租赁面积不大于对应人才层次享受补贴面积时,以实际房租价格的50%按月给予补贴;当实际租赁面积大于对应人才层次享受补贴面积时,按以下公式计算给予补贴:月补贴金额=对应人才层次享受补贴面积/实际居住面积×实际房租价格50%。 | ||
基础人才 | 认定人才以外的45岁以下博士毕业生。 | 75㎡ | ||
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 | 50㎡ | |||
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 | 40㎡ | |||
30岁以下专科毕业生。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