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高级工、技师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