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出资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企业出资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经费按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为3500元、5000元标准直补企业。
(二)参保职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经费
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3500元、5000元标准补贴职工本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