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2016年以来,经开区化学工业园污水产生量已远超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能力,大量污水未经处理无序排放,但经开区管委会一直未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2016年至2020年,园区水资源管理部门为10家企业违规审批地下水自备井。园区应建设的3.6万立方米事故池一直未建设,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部分企业违法排放高浓度废液废水,监测数据显示,从揽军路泵站输送的生活污水流经园区后,浓度明显升高,2020年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进水浓度持续超标330余天。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对园区部分污水管网内污水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9700毫克/升,氨氮浓度最高达948毫克/升,分别超过规定排放浓度的60多倍和30多倍。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2018年以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PM2.5、PM10、NO2和O3浓度均持续上升。2020年,辽宁省确定的21个大气污染较重区域中,仅有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个区域PM2.5浓度同比上升。部分企业VOCs治理进展缓慢,存在工艺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厂房尾气直排、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有效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经开区党工委会会议、管委会委务会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制定《铁西区(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组建经开区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分解突出问题并认真解决。
(三)系统整治水污染问题
1.新建3万吨/日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2022年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年底前通水调试,2023年6月底稳定达标运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在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实行排水泵站与污水处理厂驻厂值守联动,在汛期按照降雨预警等级错峰排放。利用在线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水量,加强污雨水泵站监管,调控泵站排水量,协调配合水厂进水量,实行过载预警调节。
2.2022年年底前完成化工园事故池建设。投入使用前,2021年9月底制定完成园区事故池投入使用前过渡方案,将浑蒲灌渠支渠道作为园区临时三级风险防控设施,临时实现园区事故池功能。
3.2021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化工园市政管线专项规划和管网综合规划,分阶段分批次实施管网系统整治,有效收集园区污水。在化工园污水管线14个点位和揽军路进入园区的污水管线2个点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污水水量水质进行监测。
4.全面排查化工园企业自备井,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对无证自备井依法封闭并处罚。
(四)系统整治大气污染问题。
1.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土地、物料堆场、搅拌站、柴油货车、秸秆露天焚烧等实施专项整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PM2.5浓度。
2.组织重点VOCs排放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主要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五)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新增18名环境辅助执法人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VOCs专项排查整治,将重点VOCs排放企业纳入重点管理及双随机执法派单系统;强化园区企业废水排放监管,严厉打击超排偷排行为。
(六)2021年年底前完成《化工园总体规划》《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沈阳化学工业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高产业准入标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1年4月以来,沈阳经开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11次集体学习会,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先后召开沈阳经开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委务会议69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1年5月沈阳经开区各级领导班子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省反思,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查摆出“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在作怪,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对环保问题举一反三系统彻底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3年2月沈阳经开区各级领导班子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作为专项列入会议议程,抓紧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制定印发《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2021年4月22日(通报当天),连夜成立了由沈阳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的整改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规划编制组、工程建设组、监察执法组、大气污染防治组、产业转型组、征地拆迁组、财务审计组、宣传报道组、督导问责组10个工作组,压实各方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实行沈阳经开区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区领导随时调度制度,通过召开中央环保督察专班会、调度会推进整改。
在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和各级生态环保部门面对面的专业指导下,先后10余版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制定印发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沈开委发〔2021〕6号)。在省、市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基础上,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标准、自加压力,明确了三个方面整改任务,细化为75项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形成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按时序节点扎实推动整改。
(三)关于“系统整治水污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按照《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及专家论证会对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论证意见,新建的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3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二期预留1万吨/日建设规模。截至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按照整改措施时间节点要求,已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2022年年底前通水调试,2023年5月23日稳定达标运行,2023年6月6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预留1万吨/日建设规模已经取得土地证,并完成建筑平面布置规划设计。
在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之前,为有效保证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建立由沈阳经开区管委会、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组成的保水质四方联动机制,印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联动工作群实现信息共享,及时调控泵站排水与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保障联动机制日常运行。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四方”联席会议21次,解决水质、水量问题41个,有效保障沈阳经开区污水有序排放、达标排放,确保区域污水处理厂安全平稳运行。
2.化工园事故池位于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经过国家级与省级两轮专家论证,事故池容积确定为2万立方米。2021年8月化工园事故池工程进场施工,2021年10月26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12月28日,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了事故池使用功能验收工作,已经具备使用条件。
2021年7月,编制完成化工园事故池投入使用前的过渡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将浑蒲灌渠新开口进水闸(沈西五东路细河八北街交叉口)向北至沈西四东路桥涵段,作为临时三级风险防控设施。由于化工园新建事故池于2021年11月完成主体施工,具备临时储存事故废水条件,且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远远高于浑蒲灌渠。将原过渡方案中的临时三级风险防控设施(浑蒲灌渠支渠道)调整为新建事故池,编制了《应急导水处置方案》,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进行了完善。2021年12月22日,组织相关部门在东药公司开展应急导水演练,强化了各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提升了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导水处置能力。
3.《沈阳化学工业园市政专项规划》(含化工园市政管线专项规划和管网综合规划)编制完成后于2021年11月27日通过沈阳经开区规委会审定。截至目前,已完成化工园雨污水管线排查清淤。管网清淤共转运处理污泥约1.48万吨,并已建立转运台账,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细河六北街、细河八北街等8条存在塌陷、损坏问题管线进行局部修复。采取架空敷设方式实施污水管线“一企一管”建设,有效收集化工园污水。目前,“一企一管”已完成建设并通水运行。
制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市政管网在线监测水质超标问题处置工作方案》,“一企一管”运行前,化工园污水管线14个点位和揽军路进入园区的污水管线2个点位在线监测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成并与环保平台联网,并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及排水情况,及时启动“四方”联动工作机制进行应急处置,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一企一管”运行后,通过“一企一管”监测设备对企业水质进行监测,为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典型案例通报之前,沈阳经开区细河水质长期为劣V类,2021年4月之后的32个月中,沈阳经开区细河水质有16个月达到了Ⅲ类水质,15个月达到Ⅳ类水质,仅1个月是V类,优良水质月份占比达50%,未再出现过劣V类的情况。2022年土西桥断面累计为Ⅳ类水质,水质综合指数同比改善36.21%,氨氮浓度同比改善90.74%,达历史最好水平。2023年细河土西桥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其中7个月达到Ⅲ类优良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同比改善6.48%、10%、13.55%,河流水质实现再提升。
4.2021年6月底完成了化工园109家企业自备井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地下水自备井的企业共计25家,截至目前,共计下达1份《责令限期更换计量设施通知书》、6份《撤销取水许可决定》、6份《责令停止通知书》、17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2家企业为水源热泵通过专家论证取得取水许可证依法监管,对23家取水工程依法关闭。
(四)关于“系统整治大气污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组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专班,制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按线推进重点攻坚任务。引入第三方技术团队,按季度制定大气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扫保、裸露土地裸土覆盖、物料堆场、搅拌站、柴油货车、秸秆露天焚烧等专项整治工作。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以来,沈阳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22年大气优良天数达到309天,较2020年优良天数增加51天;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5微克/立方米,同比2020年改善27.1%;2022年在全省20个重点区域中,PM2.5浓度排名第5,上升10名,改善率排名第11;PM10改善率在全市排名第二,年均浓度首次低于75微克/立方米;首次实现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了空气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提升。同时沈阳经开区成功退出辽宁省大气污染重点区域。
2023年大气优良天数达到294天,PM2.5年累计浓度36微克/立方米,沈阳经开区综合指数4.39,同比改善1.6%,改善幅度位列沈阳市十区排名第一;臭氧浓度136微克/立方米,位列沈阳市十区排名第二。
2.沈阳经开区围绕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组织全区130家涉VOCs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实施VOCs治理工程。强化监测能力建设,2022年年底前,在化工园新建了2座可监测116种组分的VOCs自动监测站,安装了35个VOCs微子站,39家重点涉VOCs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其中化工园区25家),搭建起了覆盖整个化工园区的VOCs自动化监测网络,实现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
(五)为切实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沈阳经开区新招录了18名执法辅助人员,由沈阳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制定《关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规定》,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全部充实到执法工作中。从2021年5月开始,针对化工园开展“梳篦行动”,由沈阳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执法、监测及行业专家组成帮扶团队,深入化工园企业,逐家逐户开展全要素全污染因子执法检查,发现违法问题165个,立案查处134件,达到化工园前三年立案总量的6.3倍,严厉打击和震慑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将重点VOCs排放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执法派单系统,开展VOCs专项执法。2021年4月以来,立案407件,罚款金额1441.02万元。移送公安11件15人。督促化工园内28家重点涉水企业将厂区内无法处理的高浓度废液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有效解决了高浓度废水排放冲击污水处理厂的问题。
(六)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沈阳化学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并通过市规土委业务会审议。《沈阳化学工业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通过沈阳经开区委务会议审定并印发实施。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把项目准入标准,从产业方向、安全、环保、能耗、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强度等多维度对化工产业项目进行研判,提高入园项目质量。坚决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有序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制定《铁西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工作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保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