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财政力量。
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坚决扛起财政收入组织牵头责任,积极做大总量、切实优化质量、有效盘活存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圆满实现“半年红”。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8.4亿元,增长6.8%,收入总量继续领跑东北四个副省级城市,增幅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
全力争资金、争政策、争试点,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39.1亿元,增长2.1%,争取新增债券16.9亿元、再融资债券132.4亿元,特别国债57.9亿元,城市更新示范城市、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分别获批中央资金8亿元、3亿元。
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12+1”赛道,全力做好财政资金统筹调度,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5.5亿元,确保全市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投入资金38亿元,支持浑南科技城、宝马等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助推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健全“2+3+N”投资基金体系,着力打造基金集群,三支百亿基金投资总规模113.2亿元。
持续推广“园区集合贷”,累计服务企业3898户,投放担保贷款44.6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近0.8亿元。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惠民消费券1.1亿元,拉动消费38.7亿元。投入14.1亿元,强化“三直一快”和“好政策”惠企利民力度。打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升级版,市、区两级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为5465家企业减负5.9亿元。
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上半年,民生领域支出完成41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6.5%,比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国家、省、市各项民生政策全部及时足额落实。投入资金74.7亿元,支持“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平安沈阳”等民生工程,努力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拨付资金72.2亿元并引导城市更新基金出资26.2亿元,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牵头研究制定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筹集资金110.9亿元,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财政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研究沈阳市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权责配置和财力格局。全面完成88个乡镇金库撤销任务,推动县级财政资金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财政运行情况监测系统,及时提示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收集整理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先进地区预算绩效指标,结合沈阳市实际,形成了覆盖19个行业领域的完备指标体系。完成2024年一季度202个财政重点项目绩效监控,涉及金额250.5亿元。强化直达资金调度管理,95.4亿元中央直达资金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配下达。在省内率先出台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全市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化建设。
下半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大干三季度、奋战全年红,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在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