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 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相关指示精神,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优化调整438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纳入事项“冷藏库”管理的“僵尸事项”112项、转为“进厅上网负面清单”事项47项、转为非依申请事项94项、转为内部环节事项20项、实现多级联办事项122项、调整行政审批职权事项43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优化调整事项落实工作。从体制、机制、人员配备上做好安排。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到位。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要求,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