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当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192号,以下简称《通知》)。在我省尚未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养老托育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制定。
在研究制订《沈阳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2021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时,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意见》系统提出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打造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等4个方面23项改革创新措施,《工作方案》将国家的政策与我市实际相结合,共提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29项具体内容,新增加“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对‘一老一小’关爱指导”等6项任务。
二是对我市已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融合。《工作方案》对我市近期出台的养老、托育文件进行了融会贯通,并在此基础上,从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着眼政策、服务、环境、监管等方面,以减轻家庭养老托育负担、促进我市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兼顾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是对《工作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单位对《工作方案》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先后三次征求了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等30个市直部门和13个区、县(市)政府的意见,并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内部集体讨论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和《通知》精神,改善我市民生福祉,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努力实现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更见实效,养老托育服务基本规范、评估和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全市“一老一小”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从4个方面提出了2021年养老托育工作的25项具体任务。
一是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提出要加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积极推动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落实财税政策支持、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
二是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提出要加强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优化居家社区服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拓宽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质效。
三是打造融合开放的发展环境。提出要增加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强化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促进养老托育用品制造提质升级、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消费新业态、加强宜居环境建设、加强对“一老一小”关爱指导。
四是完善依法高效的监管服务。提出要规范养老托育行业综合监管、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积极发挥多方合力、强化数据支撑。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分工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落实4个方面对相关市直部门和区、县(市)政府提出明确要求。提出要建立按期调度制度和“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分别成立以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的养老、托育两个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落实“一老一小”各项具体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