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
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沈民〔2019〕20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0年度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7月20日至7月31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通报(见附件)。
星级评定工作对于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市)民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督促已评为星级的养老机构继续保持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指导尚未评为星级的养老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对标星级养老机构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沈民发〔2020〕13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结果的通报.xlsx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