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对全市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进行全面提标,切实提升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以更坚实的财政保障为特困人员筑牢生活“安全网”。
据介绍,本次调整按区域分类优化照料护理标准,覆盖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类特困人员。和平区等9个城区提标后,照料护理月标准区间由191元至1146元上调至210元至1260元;辽中区等4个县(市)同步优化,月标准区间从164元至984元提升至190元至1140元。此次提标兼顾区域发展差异,稳步提高保障额度,精准匹配不同照料需求,让每一位特困人员感受到政策暖意。
为确保提标政策落地见效,财政部门精准发力,资金保障强支撑,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特困群体需求,落实提标新增财政支出约698万元,全年预计投入5687万元专项用于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支出,确保政策红利及时精准直达特困人员。
与此同时,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照料护理资金使用全流程跟踪,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强化使用情况核查,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实处,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王晓婷)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