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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综合许可证”代替四张“专业许可证” 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
沈阳全面实行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审批改革
时间:2020年11月1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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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0年11月10日

  11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的制度成本,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沈阳市出台《沈阳市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实行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审批制度改革。
  当天,沈城首张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证通过线上申请办理,线下打印的方式正式发出。改革后,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降低审查标准、不改变监管关系、不改变各自证件编号规则、不影响事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将申请人申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实行一次受理 避免多头审批
  改革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等多个需单独审批的许可(备案)事项,由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调整为由市局统一办理(铁西区除外),避免企业在不同审批机关分别办理药品、器械经营许可及食品经营许可。
  实行一套材料 简化申报手续
  记者了解到,改革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申请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许可(备案)材料集成为一套综合许可申请材料,由原来的4套材料、22项要素信息,缩减为1套材料、5项要素信息,压减整合填报要素77.2%,一次性录入电子审批系统,实行一体化一次受理。
  实现一次告知 合并审查程序
  “一次性告知让企业不仅明确了需要准备的所有材料,而且简化了流程,减轻了负担。”当天,打印出全市第一份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证后,国大药房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此前,申请过程中的每个事项需要分别告知,改革后变成四个事项一次告知,对所有许可事项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实现一并审批 压缩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的缩短是此次改革最突出的一个变化。记者了解到,原来的审批时限按照各许可事项中最短时限计算,四个许可法定审批时限也需要65个工作日。改革后,整合压缩到8个工作日,最大化缩短办理时限,压缩审批时限87.7%,加快了行业准营进程。对多项需要现场检查的许可项目,实行一次验收核查,一次性出具综合评定结论,有效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
  实现一证准营 创新准营方式
  改革后,优化了服务流程,将零售药店涉及的多个许可证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许可证上加载集成法定许可证书的二维码,实现许可信息的一码全覆盖,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许可证书,实现“拿证即经营”。
  药品零售行业实行“一业一证”后,将“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审批流程,转变为“以企业为中心”的并行审批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因涉及多种许可,需要多头审批、多次申报、多次核查的问题,极大降低了药品零售企业准营的制度成本。下一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针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试点,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尚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