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市财政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积极安排市本级资金,确保与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
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通过筹集土地资金、产业基金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今年,全市筹集资金131亿元,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预计从土地出让收入中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确保切实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基金,推动PPP项目实施,吸引金融和社会力量投入农业农村。
安排资金81亿元,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积极支持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及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攻坚扶贫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不减。
安排资金26亿元,推进农业生产发展,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农业科技等,保障市民“米袋子”“菜篮子”。
安排资金19亿元,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求,做好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重点支持村内道路、绿化、亮化、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治理。
安排资金5亿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重点支持农村造林、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化肥减量增效等,加速农村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与此同时,市财政局在注重加大支农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支农资金拨付进度的同时,通过采取调度支出、监督检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专户管理等方式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强化资金“穿透式”监管,促进区县(市)预算支出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