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7元,比上年增长4.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297元,增长3.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505元,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96元,增长5.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060元,增长4.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14,比上年缩小0.04。

202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8平方米;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0.1辆、空调77.3台、地面清洁电器24.7台,分别比上年增加0.4辆、4.3台和0.1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0.0辆、空调41.3台、地面清洁电器3.3台,分别比上年增加1.4辆、4.9台和0.1台。
2025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70.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6.8万人,减少1.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91.5万人,增加2.7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97.7万人,增加2.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78.8万人,增加1.2万人;工伤保险226.1万人,减少4.7万人;生育保险198.8万人,增加8.7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28.4万人,增加0.2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3441元,比上年提高55元。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标准为每月1829元。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86亿元。其中,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34亿元,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52亿元。年末,城乡低保对象47647户、67584人,其中,城市25552户、32976人,农村22095户、34608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1064户、1605人,其中,城市431户、622人,农村633户、983人。
2025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亿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0.7亿元,累计惠及35.6万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亿元,累计惠及100.8万人次。
2025年末救助管理站7个,全年救助流浪乞讨及临时遇困人员3378人次。
2025年末养老机构297家,床位4.0万张;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2家,床位1201张;老年助餐点200家。
2025年末儿童福利机构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4个,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床位940张。年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33人,享受福彩助学项目补助资金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2名,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补助资金61.3万元。
2025年末慈善组织122家,其中,市级90家,区县级32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4家,募集慈善款物合计1.6亿元。
2025年福利彩票销售18.8亿元,筹集市级公益金收入1.6亿元。体育彩票销量突破26.0亿元,筹集市级公益金1.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