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事项设定依据 |
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开具异地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证明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 |
2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开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补贴证明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 |
3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咨询 | 12333电话咨询中心 | 《关于全省统一建设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74号) |
4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为档案托管人员提供职称评审代理服务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1.《关于组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聘)委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69号) 2.服务范围:人事档案托管一年及以上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单位员工或个人 |
5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流动党员管理与服务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 |
6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代办特殊工种审批服务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1.《沈阳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3〕43号) 2.服务范围:人事档案托管在市及市内五区人社部门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可申请代理 |
7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1.《沈阳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3〕43号) 2.服务范围:人事档案在我局托管的下岗、失业人员 |
8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为转制企业的军转干部提供档案托管及代办医疗保险服务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1.《关于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沈委办发〔2004〕20号) 2.《关于转制企业军转干部档案托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6〕65号) |
9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服务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修正) |
10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就业创业咨询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修正) |
1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
12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签定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45号) |
13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改派 |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45号) |
14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为失业人员提供普惠制就业培训 | 市人力资源代理中心 |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62号) |
15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为参保人员提供异地生育网上登记 |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 1.《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沈劳社发〔2005〕55号) 2.服务范围:长期在外地工作(派出机构)、夫妻两地分居或投靠双方父母的参保人员 |
16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认服务 |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 1.《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行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66号) 2.《关于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展门诊统筹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179号) |
17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审批登记 |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 《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5〕16号) |
18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挂失、密码变更服务 |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 |
19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开具《失业人员档案传递单》 | 市失业保险中心 | 《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2号) |
20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凭证》 | 市失业保险中心 | 《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2号) |
2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备案 | 市失业保险中心 | 《关于接收失业人员实行总量调控的通知》(沈劳发〔2000〕5号) |
22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外市转入失业人员待遇申领办理服务 | 市失业保险中心 | 《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2号) |
23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城镇从业离退休(职)人员调整养老金信息查询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24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城镇从业离退休(职)人员更换领取养老金银行卡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25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城镇从业离退休(职)人员社会保障卡使用的解释说明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26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为我市参加工伤保险企业提供单位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2月20日颁布,2011年1月1日实行) 2.《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0〕17号) |
27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2.服务范围:我市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
28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
29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开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证明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
30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增加、减少相关的业务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3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入我市按个体灵活就业接续缴费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 |
32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未就业随军家属养老保险转入我市按个体灵活就业接续缴费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 |
33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整体移交采暖费报销业务经办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1.《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沈委办发〔2003〕50号) 2.服务范围:国有破产、转制企业且已经办理整体移交业务的企业退休人员 |
34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整体移交三方面人员医疗补助费报销业务经办服务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1.《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沈委办发〔2003〕50号) 2.服务范围:整体移交企业退休人员中部队师职以上军转干部、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复转军人、建国前老战士、参战参试人员 |
35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开具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异地认证证明 |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 《关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辽社险发〔2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