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韩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姜有为市长亲自部署,要求各位副市长按照分工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刘晓东常务副市长亲自调度,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7月31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严格审计整改工作时限。对整改不力的,不但要重新整改,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计报告所揭示的各类问题,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从体制、机制方面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和制定积极有效的解决办法,完善和推动相关制度建设,从而在根本上遏制屡查屡犯问题。
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预算安排统筹协调还不到位问题。市财政部门在认真分析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单位)在申请下一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结转结余情况,并对结转较多的项目减少2019年预算安排;市财政部门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将运动员、教练员训练伙食费等7个归属不明确项目进行了整合,统一到一本预算中安排。二是关于代编预算管理工作还需加强问题。市财政部门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对城建、基建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较晚及房交会补助、调整人员工资等需要政府审批后执行的项目,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预计发生额度编入部门预算,以进一步压减代编预算规模;市财政部门对2018年初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年初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同时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进一步加强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全面细化预算编制;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促工程类项目实施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列入年初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求各部门抓紧完成立项报批工作,尽早进入采购程序。三是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还不够严格问题。市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将项目资金预算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区;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避免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指定用途;辽中等7个区、县(市)通过清理财政借款、合理调度国库资金等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归还被挤占挪用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同时进一步严格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避免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二)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较大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规模,同时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力,减少部分公用经费的预决算差异。二是关于20万元以下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效果不佳的问题。存在项目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用途问题的13个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准确率,严格按照年初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与申报用途相符;存在项目资金形成结余问题的32个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关于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需要规范的问题。存在实有资金账户存款余额较大问题的57个部门(单位)均已对实有资金账户存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于确属已无实际用途的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相关部门(单位)已上缴财政;存在坐支利息收入问题的34个部门(单位)已按要求上缴了利息收入。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市制造业智能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资金投向未能紧贴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问题。市经信委进一步加强与各区、县(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机械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产业投入,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投向紧贴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二是关于智能升级计划项目相关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市经信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补充制定了《关于支持制造业智能升级项目实施细则》,用以规范项目实施各环节。三是关于个别项目评审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市经信委围绕沈阳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要求,对制造业智能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企业申报条件进行了修改,适当调整了部分企业名单。
(二)我市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建设项目虚报工程量的问题。于洪区决定将虚报路段面积及垫层厚度不足部分在工程决算时进行审减;康平县已于2018年3月对虚报路段进行工程量核减,涉及审减额90.2万元;法库县将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根据路灯实际施工完成情况,据实核减工程量差价。二是关于部分区县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由于区、县财政较为困难及部分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尚未结束等原因,除沈北新区已按计划拨付888.4万元,占计划投入920.1万元的97%外(其余为质保金),其余3个区、县仍未按计划及时拨付。三是关于部分建成道路破损或后期管护不善的问题。2018年5月,康平县责成施工单位对破损路面加铺了10㎝厚度的水泥混凝土,目前已完成全部破损路面修复工作,并承诺在质保期内继续履行承担质保责任;沈北新区已按照村内道路管理相关规定对占路杂物进行了清除,解决了杂物阻碍道路交通、妨碍道路排水防护等问题。
三、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重点事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康平县脱贫攻坚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内容的问题。康平县目前已将市财政下拨的扶贫开发资金3170.6万元落实到“精准到户扶贫资金”、“资产收益扶贫”及“技能培训”等3个具体项目;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18万元落实到柳树屯乡等6个乡镇的17个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二是关于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截至目前,有8个项目已完成施工,涉及资金359万元;有4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涉及资金129万元;有3个项目正在施工,预计年底前完成。三是关于部分财政扶贫资金至今未使用的问题。康平县已将收回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配套贷款余额519.24万元全部落实到“精准到户扶贫资金”等项目中。
(二)2017年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工程未按计划完工的问题。大东区三家子地区等三个排水截污工程均已在2018年6月前完工;浑南区新建的李相等9个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完工并通水试运行。二是关于部分河体河段治理效果欠佳的问题。相关部门对部分河段内的生活与建筑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加强了日常巡视,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同时采取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治理沿线排污单位等有效措施,水体黑臭现象已经得到了明显改善。如2018年7月,经国家环保督察组判定我市满堂河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三是关于部分固体废弃物违法排放存在二次污染隐患的问题。于洪区正在与可接收清淤垃圾的填埋场联系,并报请市建委统筹论证,明确类似垃圾的可排放地点及运输方式,年底前实现无害化处理;浑南区已完成对清淤排放土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采取了适当措施,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大东区目前已制定了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力以赴解决随意排放行为。
(三)沈阳恒信等4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运营风险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企业担保经营风险凸显的问题。目前,金控集团正在与各合作银行协商,争取银行对逾期债务实行打折处理。同时通过打包转让、自行清收等方式,对已代偿项目形成的不良债权等尽快实现一次性打折变现,筹集资金用于回购逾期债务。二是关于委托发放贷款项目出现回收风险的问题。3家担保公司与逾期贷款企业积极沟通协调,不断加大催收力度,督促其尽快偿还逾期贷款项目本金及利息。对多次催收无效的均采取了法律诉讼手段,目前已对1080万元的逾期债权提出了诉讼请求,并查封了部分逾期贷款企业资产。三是关于融资担保功能未充分发挥的问题。金控集团正在积极探索推进建立集团统一的客户数据库工作,通过整合资源、客户、技术和服务渠道,实现集团信息共享和业务共管联动,努力提高融资担保能力。此外,针对担保公司规模偏小、业务领域相对集中,难以承担大型项目担保工作的现状,拟采取共同担保等创新方式做大业务规模。
四、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市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就业补助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我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人员共计12万人(未包括临时参保和补缴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测算年需13亿元。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将测算情况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此外,浑南区、辽中区等已按要求全面落实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法库县加大了资金筹措力度,目前已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2019年预算。二是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超期限在岗享受就业补贴资金的问题。由于目前超期限在岗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难以实现市场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兜底这部分困难群体生活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将对2015年后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政策。三是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2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工商注册经营行为的,要求其限期进行工商注销,对拒不改正的予以清退。截至目前已有281人进行了工商注销,其余49人全部退出公益性岗位。此外,针对不符合补贴条件人员违规享受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5.12万元,已全部返回职业培训补贴资金财政账户。
(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行动计划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建设未达标的问题。浑南区营城子街道将在年底前完成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同时,市卫计委将进一步调整完善规划设置,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力争在3至5年内实现全市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此外,有4家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将在年底前通过新建、划拨等方式完成改扩建工作,其余18家计划3年内实现全部达标。二是关于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目前,市卫计委已经着手开始实施全市医疗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实行全市统一配发实物设备;各区、县(市)先行采购的医疗设备,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市本级资金拨付。同时,针对采购资金支付不及时问题,大东区、辽中区等加快了采购资金支付进度,截至目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设备采购款;法库县因财力困难支付进度仍然较慢,力争在年底前完成结款。三是关于部分挂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2018年4月,市卫计委向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的请示》,目前正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招聘工作。此外,沈河区万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沈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由大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
沈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27日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