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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督查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09月30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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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19年09月30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案件交办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案件的整改工作,始终把案件办结销号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将严防反弹、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挂图作战,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我市建立高位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和市区两级组织领导工作体系,在市级层面,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保委员会,统筹推进各项环保任务落实。二是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全部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39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沈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区层面,全市13个区、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专题负责案件办结销号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市委市政府同区、县(市)党委、政府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明确案件办结销号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党政同签”,主要领导带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案件。各案件主办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逐级建立案件首办负责人体系。四是按照“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开展督查督办工作,采取“定期调度、实地督查、督导督办为主,突击核查为辅”等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