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区合伙人、慈善基金、社区企业”三大模式,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系统总结,浑南区日前正式印发《促进社区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成为辽宁省首个系统性推动社区经济发展的区级指导性文件。
三大模式落地 让资源活起来、服务优起来、群众参与进来
《意见》明确提出三种社区经济主要运行路径,以制度化设计破解社区发展资源不足、服务能力有限等难题。
“社区合伙人”,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力量。什么是“社区合伙人”?简单来说,就是街道社区党组织“招贤纳士”,邀请社会组织、企业、个体户甚至热心居民,带着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参与社区建设。只要你有项目、有热情、能服务群众,就可以申请成为“社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后,可以参与社区养老助餐、托育托管、文体活动、便民维修等各类服务项目。比如开设社区书房、兴办婴幼儿托育设施、开办社区食堂等,既能满足居民日常所需,也能获得合理收益。所有项目均由街道党工委统筹把关,确保公益导向不偏、服务质量不降。
社区慈善基金,使爱心可汇聚,善款有去处。想为社区做点好事,却不知如何出力?现在可以通过“社区慈善基金”实现精准捐赠。该基金在街道党组织领导下,依托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专款专用,透明运行。居民或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社区大集等形式进行捐款,每一笔资金使用都将定期公示。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社区公益项目,如困难家庭帮扶、老年人关爱行动、儿童课后托管、社区环境提升等。项目由社区申报、基金管委会审核、慈善组织拨付,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社区企业,推进居委会也能当“老板”,盈利反哺民生。最令人关注的是,《意见》明确允许由社区居委会出资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即“社区企业”。这是浑南区在体制机制上的重要突破。社区企业依法登记、独立运营,可开展家政服务、社区市集、文创产品开发、场地租赁等多种经营性业务。例如,利用闲置用房开设社区食堂、创办社区物流配送点、运营非遗手作工坊等。企业盈利将全部用于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补贴困难群体、奖励志愿者等,真正实现“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
多方协同监管 守住底线,确保公平透明
为防止“变味走样”,《意见》设立严格监管机制。严禁将社区公共资源用于抵押担保或利益输送,严禁设立“小金库”、虚构项目套取资金,严禁个人从中牟利。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浑南区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营商局等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党委领导、街道统筹、社区实施、多方监督”的闭环管理体系。同时,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将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积极性。
多方协同监管,旨在推动更多社区经济项目落地生根,浑南社区将嬗变成为有温度、有活力、有希望的生活共同体,每位居民都可以是参与者、受益者,更是共建“幸福新社区”的主人翁。中共浑南区委组织部部长杨旭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份《意见》,把沉睡的空间资源‘唤醒’,把分散的社会力量‘凝聚’,把居民的急难愁盼‘解决’。”
如今,在浑南区的多个社区,已有理发店店主以“技能入股”成为社区合伙人,每月为老人提供低价理发服务;有社区依托慈善基金建起“托管家园”,为“双职工”子女保驾护航;社区还试水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承接辖区保洁、安保业务,既创造了就业岗位,又增强了自我服务能力。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傅淞岩 通讯员 庄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