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社保窗口的每一次变动,都牵动着千家万户。近日,随着市本级社保经办窗口正式搬迁入驻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志着全市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又迈出“关键一步”,也让老百姓“进一扇门、办多家事”的民生承诺得以快速落地。社保“新家”在哪?都能办啥?哪些业务可以网上办?辞职了到底能不能领失业金?工伤后就医该去哪家医院?……
3月4日,本报与市政府办公厅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人社部门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社保经办窗口搬迁后的新变化以及养老、工伤、失业三大险种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处(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严 龙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吴思瑶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康阳阳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 王 慧
重点关注
沈阳社保搬“新家” “一站式”可办多件事
最近,沈阳市社保经办窗口搬迁的消息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那么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据介绍,沈阳市社保中心经办窗口,也就是平时大家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地方,已于今年3月1日,从原来的社保大厦搬迁到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沈阳市失业保险中心经办窗口已于今年1月份,由原来的社保大厦搬迁至劳动大厦。
此次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中心经办窗口搬迁工作,是落实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也是沈阳市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一次不用跑”的重要实践举措。目的就是从根源上解决群众办事场所分散、多头跑的问题,让社保服务与其他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构建更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这次搬迁带来的便利和提升是多方面的。
●对参保单位和个人来说,最直观的就是实现了更大范围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搬到新址后,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时,可同步办理医保、公积金等其他民生业务,不用再跑多个地点,真正实现“进一扇门、办多件事”,大幅节省办事时间和精力。
●从政务服务升级角度,是推进更多政务服务线下“一站办”的关键落地动作,通过社保与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布局,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后续推出更多社保相关“一件事”集成服务打下基础。
●新址交通更为便利,有多条公交线路经停,还可通过地铁2号线直达,解决了此前办事交通不便的问题。
沈阳发布客户端·问政
网友王女士:我是沈阳一家企业的职工,我可以自己查询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吗?
回复: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查询。线上可以通过“沈阳社保”微信服务号、沈阳政务服务网、辽宁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也可以通过任一已开通电子社保卡服务的APP、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找到【电子社保卡】服务办理;线下可以持身份证到沈阳市任一社保大厅自助查询机办理。
网友张女士: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可以在线上给员工办理社保业务吗?如何办理?
回复:新成立企业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首页【特色服务】-【企业开办】页面中的【社保开户】模块提交开户申请。审批通过后,企业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首页【热门服务】-【社保网上服务】或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提交职工参保申请。
网友冯先生: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网上办理社保参保吗?如何办理?
回复:您微信搜索并关注“沈阳社保”服务号,进入服务号后点击左下角【智能办事】中【我的社保】,进行实名认证绑定个人信息后,点击【我要办理】进入【灵活就业参保】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参保申请即时生效,当场反馈。
网友机器猫:我想打印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怎么办理?
回复:线上,可以通过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登录】,进入主页后,点击右上角【我要打印】选项卡,选择【工伤保险】,点击【立即打印】。也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按照要求登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即可生成“沈阳市社会保险个人社保参保证明.pdf”。
线下,沈阳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沈阳市任一社保大厅工伤科窗口线下查询打印。
网友明天会更好: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回复: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网友甜甜圈:我家住浑南区,原单位在沈河区,我想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可否就近办理?
回复:失业保险业务分为两类,一类是通办业务,比如失业金申领,参保人员可以到任一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另一类是非通办业务,比如参保人员信息修改,这类业务需要参保人员到参保所在区、县(市),即最后一家参保单位的所在区、县(市)经办窗口办理。
第一发布
市本级社保经办窗口新址可办理这些业务

特别提示
本次仅为市本级“社保经办窗口”迁移,各区、县(市)经办窗口服务地点、办理事项均保持不变。市民如需办理相关业务,仍须前往各区管理分部,无需特意跑远路。(吴妍焱)
相关链接
市本级社保经办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连线实录
问:春节后,我打算回河北老家工作,想把沈阳的社保关系转到河北,可以线上办理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线上办理。您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办理,也可以通过任一已开通电子社保卡服务的APP、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找到【电子社保卡】服务在线办理。
问:2026年,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有变化吗?
答:有一项利好政策。在工伤费率方面,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及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全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进行整体下调。我省一类至八类风险类别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从0.3%、0.6%、0.9%、1.1%、1.4%、1.7%、2.0%、2.3%分别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问:参加沈阳市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该如何就医?
答: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协议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转至协议机构继续治疗。职工在省外发生事故伤害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待伤情稳定后转回参保地协议机构继续治疗。
问:如何查询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单?
答:按照前期工作部署,已建立全国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信息库,可多渠道查询。
“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中【社会保障-人社办事-工伤保险】模块,可以查询全国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在官网公示了与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此外,依托“沈阳社保”公众号,创新推出“社保地图”特色服务。开通定位服务后,可以查询全市范围内就近的服务协议机构。显示电话、地址等信息,一键导航可达。为企业职工发生工伤时无法选择最近的工伤协议机构提供了“最优解”。沈阳市69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精准定位,随时随地查询,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问:什么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辞职的人能不能领失业金?如何办理?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领失业金。
失业人员可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持社保卡到任一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线下申领。
问:失业人员可以领多长时间的失业金?
答: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与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挂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满2年的,可领取6个月;满3年的,可领取9个月;满4年的,可领取12个月;满5年不满9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9年的,可领取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可领取24个月。
问: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如何缴纳?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影响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问:如何在网上查询或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
答:参保单位或个人可以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办理失业保险业务。
“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上可办理失业金申领、银行账号变更,也可查询失业待遇相关信息。
问: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时,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问: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如何处理?
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其原有缴费时间应当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业并再次参保后,将其前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问:什么情况下应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以下情形,应及时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包括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就业登记、退出失业登记)、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城镇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佳婷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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