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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2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25年11月16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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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5年11月16日

  11月15日,记者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于日前下发通知,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档标准2230元、二档标准2080元、三档标准1930元。调整后的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档标准22元、二档标准20元、三档标准19元。

  其中,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已包含“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体现了对劳动者全面保障的考虑。然而,该标准并不涵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同时也不包括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其他福利待遇,确保了标准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根据通知要求,各市政府将依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及此次调整后的全省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曲俊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