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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慈善不知从哪入手?如何辨别朋友圈募捐真伪?遇到骗捐诈捐怎么办?
这份“慈善参与指南”,帮您安心做公益!
时间:2025年09月17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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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5年09月17日

  核心提示

  近年来,沈阳市以创新为笔,以民生为卷,绘就了一幅从“应急救灾”到“社区互助”再到“多元融合”的温暖图景,让传统的慈善事业焕发出全新的时代活力。

  9月16日,本报与市政府办公厅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区民政部门及市慈善总会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沈阳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沈阳慈善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慈善相关常识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一级主任科员 郭进时

  沈阳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二级主任科员 胡英春

  于洪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慈善和社会工作服务部部长 王鉴民

  沈阳市慈善总会党支部书记 杜 滨

  第一发布

  这些公益项目,等待您的参与

  沈阳市慈善总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项基金

  今年初,沈阳市慈善总会与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发起设立“沈阳市慈善总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项基金”,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事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帮扶,助力他们健康成长。

  “你笑起来真好看”万名儿童健齿公益行动

  沈阳市慈善总会与市口腔医院多年持续深耕品牌项目——“你笑起来真好看”万名儿童健齿公益行动,自2021年9月至2025年7月,到访全市493所学校和幼儿园(其中小学41所、幼儿园452所),累计为117576人次儿童进行了口腔健康检查和免费涂氟。发放宣传册4.2万份,同时通过开展健齿公益课,录制公益科普短片,发放健齿公益手册,举办健齿公益活动等手段,推广普及儿童口腔健齿科普知识。

  爱心公益书屋助力“书香沈阳”建设

  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助力建设“书香沈阳”,促进我市全民阅读水平的不断提升,沈阳市慈善总会发起“爱心公益书屋”项目,建立起爱心捐赠和受赠图书的公益驿站。目前,已在沈阳市成功落成18家公益书屋,项目累计募集图书2.4万余册。运营期间,还陆续开展了图书分享会、“小小图书推荐官”、公益会客厅、公益研学等各类活动。

  相关新闻

  9月的沈阳,慈善活动遍地开花

  9月是慈善月,沈阳市以“文旅赋能慈善,出行传递爱心”为核心,将地铁车站主题宣传、慈善酒店客房与慈善主题公园串联成线,推出首条“公益文旅体验路线”。沈阳市民政局按照一周一主题,全面开展多项活动。

  文旅融合 解锁慈善新体验

  来沈游客可在搭乘地铁、入住酒店、公园休闲的文旅行程中,“一站式”参与慈善,感受公益温度。

  地铁串联:开启“爱心文旅第一站”。沈阳地铁1号线和2号线的13个地铁车站大屏滚动播出“中华慈善日”宣传主题、全市优秀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简介,将公益慈善理念融入市民生活,在行程初始便浸润公益氛围,感受沈城的温暖和善意。

  酒店承接:打造“爱心旅居中转站”。辽宁大厦打造了首批慈善主题客房,房间内陈列着由受助群体创作的艺术作品,每件附有专属二维码,客人可扫码了解作品背后的故事。若被某件作品打动,还可直接认购收藏,所得款项将全额捐赠至对应慈善项目,实现了“房间有温度,爱心有回响”。

  公园收尾:构建“爱心文旅终点站”。于洪区丁香湖畔的慈善主题公园作为公益文旅路线的“收官站点”,将文旅休闲与慈善实践深度融合。公园内不仅有“爱心超市”,定期开展慈善义卖活动,还打造了深受年轻人喜欢的打卡点位,成为慈善宣传的实体阵地,让市民能够沉浸式感受“身边的慈善”。

  主题丰富 开展慈善文化“五进”活动

  沈阳市民政局按照一周一主题,全面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五进”活动。

  进机关方面,今年9月5日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市民政局与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发起了“助学伴成长 爱心一日捐”暨爱伴困境儿童成长公益项目慈善日捐赠活动,累计参与人数10730人,捐赠金额232673.5元。

  进企业方面,通过开展慈善文化进企业、邀请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等方式,引导企业投身慈善,为社会发展注入温暖力量,中下旬将开展两场大型慈善义卖活动。

  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方面,各地区开展了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沈河区青阳社区“慈心德韵广场”正式对外开放,于洪区联合部分社区开展大型慈善空间打卡活动,辽中区开展公益徒步行活动,其他地区依托社区还开展了便民服务日、义诊、义剪、慈善故事分享会、公益慈善照片展等形式多样的暖心活动,激活了基层慈善细胞,增进了邻里互助,通过亲子参与培养家庭慈善意识,形成代代相传的良好家风。

  重点关注

  沈阳慈善:创新服务模式 汇聚暖心力量

  积极发挥应急救灾作用

  在帮扶西藏地震灾区及葫芦岛灾区重建中,沈阳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发出倡议,积极组织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救援,快速发动全市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等慈善力量,踊跃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累计捐赠款物3946万元,有效汇聚爱心力量,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充分彰显了沈阳慈善力量的大爱担当。

  大力推进社区慈善发展

  社区慈善作为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一环,今年,沈阳市紧盯社区慈善的优势契机,从设立专项基金、落地慈善项目和培育慈善组织等方面,积极发展社区慈善,让慈善服务更贴近居民日常生活。

  多元化打造“慈善+”服务场景

  沈阳市将慈善从传统的、单一的“捐赠-救助”模式中解放出来,将其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构建一个充满活力、可持续、人人可参与的现代化大慈善格局。目前,沈阳市已经打造了“慈善+儿童福利”“慈善+救助”“慈善+殡葬”“慈善+体育”“慈善+文旅”等多场景服务项目,取得较好的成效。

  相关链接

  沈阳首个“慈善主题公园”开园

  沈阳首个“慈善主题公园”坐落于丁香湖西南侧,于9月初建成并正式开园。同时是于洪区慈善地标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它最大的特色是“寓慈于景、寓善于乐”。

  于洪区对“慈善主题公园”进行了全方位的慈善文化浸润式设计。在景观上,精心设置了“慈善故事长廊”“爱心座椅”“慈善标语灯杆”,展示本地爱心企业、优秀公益项目等,让市民在漫步休憩时,就能聆听慈善故事,感受向善氛围。在功能上,于洪区民政部门将联合公益组织定期举办“慈善市集”“慈善集体婚礼”等活动,使其成为一个大家愿意来、喜欢待、能参与的慈善文化体验空间,吸引更多的人一起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数据“说话”

  160.52万人次受益

  近年来,沈阳市塑造“沈慈阳善”慈善品牌,打造多元化“慈善+”服务场景。2024年以来,慈善募集款物超过2亿元。

  目前,沈阳市共设立社区慈善专项基金27支,资金规模达到224.8万元,开展慈善项目11个,慈善活动900余场,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让慈善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理念,而是触手可及的日常。

  沈阳市慈善总会自1999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践行慈善宗旨。截至目前,累计实现总收入价值7.63亿元,总支出价值7.38亿元,160.52万人次受益。

  连线实录

  问:什么是慈善活动?都包括哪些方面?

  答:《慈善法》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公益活动,才是受慈善法约束的慈善活动。

  问:慈善组织是什么?慈善组织有哪些形式?成立一个慈善组织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答:按照《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是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其宗旨是为了开展慈善活动。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它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社会团体;二是社会服务机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三是基金会。

  按照《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慈善组织虽然有三种形式,但是都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慈善组织必须以开展慈善活动为目的、为宗旨;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要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是要有自己的组织章程;五是要有必要的资产;六是要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是规章制度规定的一些其他条件。

  问:慈善募捐是不是谁都能搞?募捐有哪些途径?

  答:《慈善法》明确指出,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主要有两种:一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二是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慈善组织与生俱来具有一个能力,就是开展定向募捐,但开展公开募捐就要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方可开展。

  问:慈善组织使用捐赠财产时能否变更用途?

  答:慈善组织使用捐赠财产时可以变更用途。慈善组织完成捐赠人的捐赠意愿时,有时会出现捐赠财产有剩余。在这个时候,剩余财产可以按照慈善组织的章程用于其他慈善目的。

  在变更慈善资产或者慈善捐赠的用途时,要征得捐赠人的同意,所以在签订捐赠协议的时候,要对资产的使用以及资产的剩余进行规定。如果捐赠人在捐赠款项执行过程当中,有意愿或者是觉得需要变更用途,这时候也可以与慈善组织进行协商、沟通,追加协议,对捐赠财产的用途进行补充完善。

  问: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个人求助募捐的信息,该怎么判断这些信息是真是假?

  答:按照《慈善法》规定,在朋友圈、微博等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是公开募捐活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如果您在朋友圈看到慈善组织发布的募捐信息,可以向属地民政部门求证,或自行到“慈善中国”平台查询该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该项目是否进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及具体的备案信息。同时,《慈善法》也规定,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问:爱心企业和个人有做慈善的意愿,应该去哪里找值得信赖的慈善机构?

  答:可以联系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会根据爱心企业和个人的意愿,推荐合适的慈善组织;或者在“慈善中国”平台上查询,平台依法公开了慈善组织基本信息、慈善项目、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爱心企业和个人可以选择慈善组织并取得联系。

  问:如果我发现有人骗捐、诈捐,该如何举报?

  答:《慈善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慈善组织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责令退还违法募集的财产,无法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或者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