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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单位21个部门走进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专题在线访谈——
介绍惠企利民政策 回应社会民生关切
时间:2024年05月15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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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5月15日

  5月15日是沈阳市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与沈阳日报、沈阳发布客户端联办的民生连线特别节目举行,来自全市16家单位21个部门有关人士走进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围绕着沈阳市近期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采用在线访谈、互动问答的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了政策公开力度,让企业、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到政策红利。

  在线访谈

  今年2月,《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出台,包括六个方面26项措施。来自全市7家单位10个部门的有关人士,围绕“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工业运行”“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改革创新”等六大关键词,介绍相关政策与推进情况。

  关键词: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大力发展电商消费

  沈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孙峥

  为扎实推动沈阳市电子商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沈阳市出台政策:对2024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20亿元及以上、50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不低于沈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限上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此次项目申报企业须准备电子商务类项目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简介、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纳税证明材料、网络销售额证明文件等申报要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所在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另外,此次奖励政策支持实行就高原则,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关键词:扩大有效投资

  鼓励建筑业企业联合体参与项目建设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处长 周大为

  为破解建筑业企业尤其是新落户的企业市场准入的门槛,能让这些企业尽快参与城市建设,沈阳出台政策:

  一是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优质企业集群规模,鼓励央企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并支持与本地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央企及外埠优质企业在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库中选择企业合作,形成“大手拉小手”的合作模式,不断增加本地企业市场份额。

  二是为鼓励企业持续增产创收,结合企业规模及发展情况,对本市在统企业进行10—100万不等的资金奖励。

  三是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为中小企业采取预留适当份额或结合企业资信情况择优选择相关企业承接工程。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平建筑施工招投标领域企业市场准入环境,明确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原则上以施工企业具备的施工资质承接能力为基本条件,类似业绩原则上不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门槛条件。对落户我市经营的子公司,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为其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准予其使用母公司的业绩作为承揽我市工程项目的投标人业绩。

  关键词:全力稳定工业运行

  支持工业企业加快释放产能 鼓励工业企业升级壮大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处三级主任科员 杨奇

  为鼓励企业加快释放产能,沈阳市主要从三方面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支持一季度产值增量较大的规上工业企业。对2024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较去年同期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给予5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支持全年产值增量较大的规上工业企业。对2024年全年工业总产值较去年同期增量超过5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给予50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和抢抓订单,在生产要素保障、技术改造、市场拓展、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给予政策性补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鼓励工业企业升级壮大,沈阳市对2023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且2024年产值增长2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注:针对同一企业同一类奖励,国家、省、市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关键词: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培育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服务业处处长 翟晓英

  为推进全市服务业提质增效,沈阳市对全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上企业扩大规模给予奖励。

  一是对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入统企业2024年一季度错月指标(即1-2月实际)营业收入增量超过1000万元(含),且同比增速超过全市预期目标增速的,按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对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入统企业2024年全年错月指标(即1-11月实际)营业收入增量超过5000万元(含),且同比增速超过全市预期目标增速的,按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两条可以兼得。

  关键词:加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美玲

  沈阳市现在要选拔一批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优、特色鲜明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首先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分型和分类,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个体工商户分型是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存续时间、缴税情况、雇工人数等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分阶段进行帮扶。

  2.个体工商户分类是基于分型结果,在“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基础上,确定“知名”“特色”“优质”“新型”四种分类标准。

  目前,完成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的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全市符合“成长型”“发展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22424户。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市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申报,最终1105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获得国家总局批准。

  关键词:加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对“老字号”企业给予奖励

  沈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一级主任科员 齐芳

  为发挥老字号在引领品质、品牌消费方面的优势,沈阳市出台新的支持政策:对新获评“中华老字号”“辽宁老字号”“沈阳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注:国家及省、市政策不同时享受。)

  这条奖励政策的支持主体是在沈阳市依法注册的“中华老字号”“辽宁老字号”和“沈阳老字号”企业,支持期限是2024年度新获评的企业,按照获评的不同层级获得相应的奖励资金。申报该政策资金的企业除了获得老字号称号外,还需具备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不存在违规、违法失信记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等条件。

  为发挥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不断扩大我市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近期我们准备开展“沈阳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申报企业需具备——品牌创立时间在40年(含)以上;拥有传承的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拥有与历史上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或使用权等条件。

  关键词:加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部副部长 齐苗苗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沈阳市出台了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政策。

  1.认定条件:(1)在沈阳市注册正常经营企业;(2)新增岗位新招用的沈阳市就业困难人员;(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2.补贴标准:

  (1)社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给予补贴。

  (2)岗位补贴:按上一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

  (3)补贴时限: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相关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申请。

  关键词:加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副处长  刘赫扬

  近年来,各类知识产权诉讼越来越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时,常为是否要起诉侵权感到困扰。如果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知识产权保险,在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时就能获得保险赔付支持,从而减轻企业的维权成本。

  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知识产权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以及常态化对接机制,支持全市企业通过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维护自身权益。几年来,通过积极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投保专利执行险、海外侵权责任险、被侵权责任险等险种共计200余件。

  今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对投保知识产权险种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低于50%的保费补贴,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关键词:加快推动改革创新

  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

  沈阳市科技局成果处处长 宗丹

  2023年,沈阳市重点围绕“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科创空间,印发《沈阳市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引导大学校区、科技园区、承载地区三区联动,建设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推动区域科技资源、教育资源、人才资源、产业资源深度融合发展,打造科技创新、创业新高地。

  2023年,沈阳市大学科技园专项政策是通过对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营情况、平台资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合作共建情况、经营收入情况、管理体系情况等6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择优给予驻沈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科技园最高500万元后补助资金奖励。政策式予以支持。简单说,就是大学科技园的政策支持分两步走,首先是对符合基本建设、运营、管理条件的大学科园进行备案和指导,然后是对优秀的大学科技园按照实际绩效给予资金后补助支持。

  关键词:加快推动改革创新

  进一步扩大“信用保函”企业清单范围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处长 刘晓亮

  沈阳市创新推出了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企业以自身信用作为担保,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而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并出具的保函,凭借此保函即可参与沈阳市的招投标项目。

  申请列入“清单”的基本程序:

  1.企业自愿申请,由沈阳市信用协会统一组织申报;

  2.沈阳市信用协会根据企业申请,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情况统一报送至市发改委;

  3.市发改委在征求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后,对列入“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市信用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相关企业就可以享受“信用保函”的政策。

  “信用保函”制度实施三年以来,已完成五个批次的申报及录入工作,共有51家企业纳入“清单”,享受政策红利(今年,我们将增加至500家)。2023年,“信用保函”累计出函330单,为企业节省保费12.78万元,释放流动资金1826.22万元。

  连线实录

  ●文旅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资源开发处处长 杨芳

  问:沈阳已经开通多少条假日文旅直通车线路?能去哪些地方?之后还会继续开通吗?如何预约?

  答:为擦亮“沈水之阳 我心向往”文旅品牌,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满足市民游客出游需求,今年以来,沈阳市文旅局结合节日活动场景和特色,已经累计开通了18条假日文旅直通车专线。

  在2023-2024冰雪季,陆续开通直达东北亚国际滑雪场、稻梦小镇、棋盘山冰雪大世界、怪坡滑雪场等的8条专线;2024年春季,在清明节开通了“红色缅怀游”线路(到抗美援朝烈士陵园、“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生态休闲游(途经沈阳市植物园、棋盘山风景区)等4条专线;在“五一”期间,开通了去往爱新觉罗祖家坊博物院、马耳山、怪坡风景区等地的6条专线等。

  今年夏、秋季游活动及“十一”假期期间,沈阳市文旅局还会继续开通免费直通车。市民游客可以关注“沈阳文旅”公众号上的活动预告,通过其中的小程序提前预约乘车,车上还安排了导游讲解,全程为市民游客保障服务。

  问:沈阳哪些景点对沈阳市民有优惠?此外是否还有其他优惠政策?

  答:2024年,沈阳故宫继续施行沈阳居民半价游政策,每天1000张沈阳居民电子预约票,票价25元(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北陵公园(清昭陵)旺季早5点到早7点、晚5点到晚8点第一道门票免费。同时,全市各国有景区还积极落实“兴辽人才”等人才免费游的票务优惠政策,更好展示沈阳热情好客的城市形象。

  ●公安

  沈阳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管理处副处长 秦卫国

  问:驾驶证到期了,想换领新证,只能在交警办事大厅办吗?家附近的派出所能办吗?

  答:沈阳市公安局深入推进“一窗通办”改革,有效破解群众“跑多门、跑多窗、跑多次”难题。利用派出所点多面广、更加贴近群众的地理优势,将18项交警高频业务进驻到派出所“综合窗口”。现在,群众办理“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检车贴”等业务,除了前往交警大队办事大厅外,也可以选择在家附近的派出所办理,极大地节省了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

  问:全市有多少个派出所实现了“一窗通办”?能办理哪些民生业务?

  答:沈阳市公安局通过梳理明确通办事项、加强窗口规划建设、优化综窗办事流程,探索出一套符合公安实际、行之有效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目前,全市219个派出所的政务服务窗口,均已升级改造为“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通办”。派出所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犬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交警车、驾管等68项业务归集到综合窗口无差别办理。此外,另有45项业务可在派出所现场指导群众网上办理。

  ●社保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养老处副处长 齐卫军

  问:正常退休的条件是什么?退休手续办完了,当月能领到养老金吗?

  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参保人员从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次月起,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问:沈阳市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单位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新招用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职工,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问:哪些人可以购买个人养老金?如何开户?每年需要缴多少费用?如何领取?

  答: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员范围: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个人养老金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方式十分灵活。

  没有缴费下限的规定也没有缴费年限的规定。

  ●民政

  沈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副处长 崔梦

  问:沈阳有能为老人提供洗澡、托管服务的养老机构吗?

  答:沈阳市现有养老机构279个,面向入住机构的老年人均可提供长期照料、短期托养、助浴等照护服务,不同的机构提供的服务侧重点可能不同,比如医养结合型的机构可以提供医疗和康复训练等,可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来选择适合的养老机构。有的养老机构也能面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的上门助浴、助洁等服务,能够给老人带来很好的服务体验,减轻家属的照护负担。其中,沈阳市户籍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以及80岁(含)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含)岁以上老年人还可以向社区申请一定时长的政府购买免费上门服务,具体政策可向社区咨询。

  问:感觉家附近的养老服务机构越来越多了,今年还有新增的计划吗?

  答:近年来,沈阳市民政局深入实施品质养老民生工程,其中一项措施就是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进社区,目的就是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今年沈阳市民政局还将重点培育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所谓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就是坐落在居民居住区或周边,能够提供长期托养、日间照料、康复训练、健康管理、文体娱乐、心理慰藉、助餐助浴及上门服务的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场所,满足老年人“家门口”“一站式”养老服务需求。2024年全市计划培育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200个,目前已完成66个。

  ●民政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阎岩

  问:“5·20”“5·21”要到了,很多情侣想在这一天注册登记,需要先预约吗?

  答:建议预约,但不是只有预约才能办理。建议想要在5月20日或5月21日结婚登记的新人们提前2-30天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预约渠道包括辽宁省民政厅官网、沈阳市民政局官网、“沈阳政务服务”APP、“沈阳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未能预约的新人朋友,全市14个婚姻登记处都开通了未预约排队通道,落实全员上岗、增设服务窗口等措施,最大限度满足新人们的登记需求,让准新人们能在“最有爱的日子”领取通往幸福大门的“通行证”。

  问:如果双方户口都在省外,可以在沈阳登记吗?

  答:可以的。2021年,国家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辽宁省是第一批试点单位,结合沈阳“跨区办理”政策,沈阳市办理婚姻登记可以这样选择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辽宁省的,可以选择沈阳市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户籍均不在辽宁省的,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沈阳市,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户籍均不在辽宁省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则无需提供居住证。

  问:沈阳有可以在户外颁证的婚姻登记点位吗?

  答:4月30日,浑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植物园婚姻登记点在5A级景区沈阳市植物园正式揭牌,成为沈阳市首个“花园式”婚姻登记机关。今年年底前,沈阳市还将在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地等新建3个婚姻登记点。此外,今年将继续面向全社会及特定人群,组织举办特色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活动。5月22日,将在沈阳故宫举办“大国有囍 情定方城”沈阳市暨沈河区第三届国风集体婚礼;5月28日,在辽中区海之门广场举办集体婚礼,欢迎广大新人踊跃报名。

  ●教育

  沈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副处长 葛超

  问:今年小升初普查大约什么时间开始报名?如何选择普查对口学校?

  答:小升初普查工作预计在5月13日—22日期间,今年不再区分本区升学和跨区升学,全市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都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普查报名(普查报名入口有两个,分别为“辽事通”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站),毕业生所在小学会发布通知并组织家长报名。从5月23日到6月上旬,将开展小学新生普查报名工作。

  家长朋友们可以参考2023年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依据房产、户籍、居住证等信息,以及各区县(市)教育局的普查报名须知等,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普查报名。普查报名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不符合普查对口学校要求的,将由各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问:2024年学区划分方案一般会什么时间发布?什么时候才能知道孩子被哪所学校录取?

  答:依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每年,各地要结合当年的普查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经各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每年的7月末向社会发布。

  孩子的普查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于8月中下旬通过手机短信或者学校电话收到录取通知。

  ●卫健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妍妍

  问:签约家庭医生,对市民来说有什么好处?如何办理签约?

  答:家庭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约定的服务内容,有利于提高居民就医的便利性和健康管理的延续性。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可直接与机构中的家庭医生进行签约,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医保部门制作的APP及微信工具进行线上签约,随后线下到签约机构获得家庭医生提供的服务。

  问:家庭医生是否可以开具处方,便于门诊报销?

  答:家庭医生中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临床医生,均可以按照执业范围为居民提供服务并开具处方。

  ●医保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一级主任科员 曲宁

  问:沈阳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即“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有“门槛费”吗?报销比例和年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标准,即没有“门槛费”。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65%。高血压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年200元,糖尿病为每年4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为每年400元。

  问:参保人员可以在哪些机构享受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新政策执行后,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有什么变化?

  答:“两病”备案人员在任意一家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具体定点备案医院名单,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举一个例子,假如一个“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费用140元,来看一下政策调整前后的报销情况。

  原政策报销费用:140元扣除起付线40元后,乘以报销比例55%,等于55元,个人负担剩余费用85元。

  新政策报销费用:140元乘以报销比例65%,等于91元,个人负担剩余费用49元。

  就这个案例而言,新政策执行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减少了36元,降幅达到42%。

  ●医保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生育审核部负责人 程实

  问: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后,像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病种在门诊如何报销?特殊病种之外的其他病在门诊统筹报销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钱?

  答:今年实施职工门诊统筹后,像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镇痛治疗)、透析、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耐药性结核病、丙型肝炎、艾滋病这8种门诊特殊疾病,在定点医院就医时,跟原来的报销流程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职工因其他疾病在门诊就医时,按不同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

  门诊特殊病和门诊统筹享受待遇时要分别挂号、就诊和结算。

  问:门诊统筹实施后,职工医保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在门诊报销有变化吗?门诊慢性病之外的其他病种在门诊统筹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钱?

  答:2024年实施职工门诊统筹后,如糖尿病等职工门诊慢性病继续按现行的方式挂号、就诊、结算。病种的报销范围、定点医院、报销比例限额或定额等均保持不变。

  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外的费用,按不同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为7800元。

  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享受待遇时要分别挂号、就诊和结算。

  ●公积金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部工作人员 张磊

  问:住房公积金可以既支付购房首付款,又申请付贷款吗?付完首付之后,影响贷款的额度吗?

  答:可以。今年4月份,中心出台了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即: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可享受政策支持。

  如果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房,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先支付购房首付款,在贷款划拨成功后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可以在商业贷款划拨成功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影响职工后续每年的商贷还款提取申请。

  此外,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步申请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预提取的账户余额不影响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

  问:我想今年6月份买一处房子,新房和二手房都可以提取首付款吗?我看到是阶段性支持政策,那么提取有时间限制吗?

  答:可以。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均在政策支持范围内,只要您在我市所购房产的购房时间在今年4月至9月期间,其中商品房以签订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下发时间为准,都可以申请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为了更方便职工选择办理提取的时间,中心将提取时限向后延了2个月,选择贷款划拨成功后提取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今年11月30日前都可以向中心分别申请一次提取。

  ●公积金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部科长 史鑫

  问: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新政执行一个多月了,有多少市民办理了这项业务?

  答:从今年4月1日起,沈阳公积金中心对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进行了再次优化,新政策自实施以来,广受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欢迎,平均每天都有200余位市民到公积金办事大厅来咨询和办理商转公业务。新政策执行一个多月里,共计受理了4400多位市民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金额已达16亿元。他们的房贷利率也大多由原来的4.2%下降到了3.1%这样的一个较低水平,可以说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节省了一大笔利息支出。

  问:商业贷款几年后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如何计算自己的商贷已偿还年限?

  答:从今年4月1日起,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的原商贷已偿还年限由原来的5年调整为3年。商贷已偿还3年的申请条件是指,职工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商贷从贷款发放之日算起,到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日,这段时间要大于或等于3年。

  比如,2024年5月10日申请办理,这个月符合申请条件的商贷,就应该是放款日在2021年5月(含)以前的贷款。再比如,等到下个月,也就是2024年6月份的时候,符合申请条件的商贷,就应该是放款日在2021年6月(含)以前的贷款。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