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百姓关注
市疾控中心发布提醒:
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市民进入公共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时间:2022年11月07日来源:沈阳日报
[字体: ] 打印
沈阳日报 2022年11月07日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不能松懈。“公共场所点多面广,人员密集,流动性大,防控措施的落实尤为重要。”11月6日,沈阳市疾控中心监测评价所所长沈航称,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民进入公共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公共场所

  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落实“一店一码”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经营场所必须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落实“一店一码”,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场所码”扫码、测温和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应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应保证新风量,还应定期对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进行清洗和消毒。

  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尤其是密闭的、通风不良的环境及市民经常接触的物品或重点部位,如超市、商场、餐馆、影院、地铁站、公交车站、卫生间、电梯间、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公共座椅、超市购物车把手等。

  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公共场所的进(出)口及电梯等处应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卫生间内备足够的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剂,以供人员随时取用,同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保持公共场所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市民

  进入公共场所个人防护该这样做

  进入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防护:

  有7天内涉疫地区旅居史及5天内非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在严格执行返沈后相关防疫要求之前,不得出入公共场所。

  进入公共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一旦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需及时更换。

  进入场所时,积极主动配合扫验“场所码”和测温。

  进入场所后,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避免聚集,尽量减少场所内逗留时间;结账时,尽量使用非接触扫码付款方式。

  注意保持手卫生。随时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也可使用消毒免洗洗手液。

  此外,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医。

  相关新闻

  我市全域已无高、中、低风险区

  11月6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布《关于沈阳市调整部分地区风险区等级的通告》: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解除沈河区朱剪炉街道汉庭酒店中街市府广场店(沈河区万寿寺街16号)和皇姑区明廉街道明廉路59号楼中风险区,沈河区和皇姑区全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至此,我市全域已无高、中、低风险区。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 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