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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关于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您需要了解这些
时间:2022年05月26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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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2年05月26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从2022年3月1日起开始。为帮助广大纳税人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办理年度汇算,5月25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关政策进行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四级调研员 秦箫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须知

  什么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注: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人群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注: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通过哪种渠道办理申报最方便?

  答: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税务机关提供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选择使用预填服务并确认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后即可快速办理年度汇算,非常方便快捷。

  此外,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需要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答: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凭证或资料,以及接收退税的银行卡,以备办理年度汇算时使用。

  纳税人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答: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注: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答: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后,即完成了申请程序。

  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其中,对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提供简易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纳税人对预填服务中的数据有疑问的,也可以选择标准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汇算补税?

  答: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连线实录

  问:我去年忘记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今年可以补申报吗?

  答:可以。纳税人若未进行2020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等渠道尽快完成。

  问:补缴应汇算的税款,有滞纳金吗?滞纳金是多少?

  答: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从税款滞纳之日起,到税款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怎么办理年度汇算?

  答:您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年度汇算时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在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申报时,您可以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

  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请留意。同时,您可根据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

  问:是不是直接确认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表项目数据就可以了?

  答:不是。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表项目数据,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事先根据纳税人、扣缴单位申报的数据等按一定规则填写的,但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还需要纳税人据实对预填的信息进行确认、补充或完善。

  问: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答:您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如果您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年度汇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先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或无法联系到单位的,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申诉。

  问:我在线上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提示显示:“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不可以重复扣除”,应如何处理?

  答:此情况是因为该个人已经申报了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且费用扣除已经按照6万元扣除。若无法确认是否已经按照6万在经营所得中扣除,或者不清楚是否申报了经营所得,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上方的“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或者“已完成”里可以查询申报缴款记录,点击“查看详情”可以看到明细数据。

  若确实申报,但是与个人实际情形不相符,或想要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可以对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报表进行更正申报或作废重新申报。

  问:大病医疗的相关数额怎么填,有地方可以查询吗?

  答:可以查询。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您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建议您日常也保存好相关票据备查。

  问: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如何在年度汇算时扣除?

  答:如您在预扣预缴阶段没有通过单位进行扣除或未充分扣除,可以在年度汇算时补充填报相关捐赠信息。如您已在预扣预缴阶段申报了捐赠扣除,在使用网络渠道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会将您在预扣预缴阶段已扣除的捐赠金额预填到申报表中,请您核实并予以确认。

  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在2021年综合所得汇算中填报?

  答:不可以。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发布,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

  问: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此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问:提交完年度汇算退税申请后,发现有漏报的扣除信息,是否能撤回并重新申请退税?

  答:在税务机关退税审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重新申请退税。

  特别提示

  如未及时申报并补缴税款,将会被加收滞纳金!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第一发布

  纳税人可通过这些途径收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关信息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办理年度汇算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上述信息告诉纳税人;

  (2)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地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本人纳税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信息;

  (3)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将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申报表项目认真核对没有异议并确认后,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