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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对外地机动车29项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
时间:2022年05月1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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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2年05月10日

  5月9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向社会公布,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即日起,沈阳公安交警将对外地机动车在沈阳市首次发生的29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那么,什么样的机动车符合“首违免罚”?29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哪些?如何认定为首次违法?沈阳公安交警相关人士给予了详细解读。

  一、什么样的机动车符合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罚条件?

  违法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地为非沈阳的机动车,也就是非“辽A”号牌车辆,但不含沈阳户籍人员在外地登记注册的车辆。

  二、哪些轻微交通违法可免于处罚?

  机动车在节假日来沈或者平日来沈有应急抢险、救治伤员、重大疾病就医等紧急状况且能够出具相关证明的,在沈期间有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首次违法可以免予处罚,具体如下:

  1、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5、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6、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和拖拉机及其挂车以外的挂车,专项作业车,大型客车未喷涂放大的牌号的或者喷涂的牌号不清晰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8、实习期内未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9、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自报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查处的;

  10、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

  11、未按规定粘贴有效临时行驶行车号牌的;

  12、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mm且影响号牌识认的;

  13、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

  14、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1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

  16、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

  17、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8、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19、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20、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的;

  21、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22、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23、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24、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25、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6、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7、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8、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9、驾驶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低于10%的,且能够卸载消除违法状态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第25、26、27、28项中机动车类型为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三、如何认定是首次交通违法?

  驾驶机动车产生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违法行为发生前六个月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沈没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可适用“首违免罚”。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吕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