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百姓关注
全市各婚姻登记处恢复正常办公
清明暂停祭扫活动,服务单位可代理祭扫
时间:2020年03月26日来源:沈阳日报
[字体: ] 打印
沈阳日报 2020年03月26日

  核心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民政部门在祭扫服务、婚姻登记、兜底救助等方面推出了哪些新的服务措施?

  3月25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做客沈阳网直播室,就相关问题做了详细发布。同时,通过热线电话与市民进行互动,就清明期间祭祀、婚姻登记预约、困难救助等有关问题做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民政局

  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锡  杨

  社会救助处三级调研员   郭景明

  殡葬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姚  宁 

  婚姻登记恢复正常

  但仍提倡网上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全面实行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制度,采取分时段预约的方式有效调控登记数量,避免人员扎堆。从2月24日起,全市各婚姻登记处恢复正常办公。目前各婚姻登记处运行平稳,继续加强防范,落实通风、消毒、查验”健康通行码”等措施,引导当事人充分利用预约服务系统,有效调控人员数量,防止人群聚集。

  尽管各婚姻登记处恢复正常办公,但仍大力提倡预约服务,通过沈阳市民政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均可预约。

  公众号

  搜索“沈阳民政”➡进入公众号➡左下角“婚姻预约”➡点击进入“沈阳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开始预约”,填写相关信息 

  沈阳市民政局官网

  进入官网主页面婚姻登记浮窗➡点击进入,按提示操作

  ▶需提示的是: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

  清明暂停祭扫服务

  服务机构可代祭扫

  每年清明节期间都是祭扫高峰,规模都在400万人次左右。眼下清明节临近,为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造成疫情扩散,沈阳市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办理选墓、骨灰安葬业务等,采取预约登记、限定人数、控制流量的方式。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烧纸、烧香、抛撒纸钱等祭扫活动;禁止在林区、草原、田地等散坟安葬区烧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民政部门要求各地区要创新服务,引导居民采取多种方式缅怀故人:

  连线实录

  ▶问:请问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答:高龄老年人补贴的标准没有变化。前几天沈阳市民政局官网上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主要是对各区民政管理部门的一种业务提示,不是政策上有什么变化。

  ▶问:想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直接去可以吗?

  答:可以。如果没有提前预约,现场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又比较多,为了有效调控人员数量,防止人群聚集,可能会等候一段时间。婚姻登记处会优先办理有预约的业务。

  ▶问:我户口是铁岭的,目前在沈阳打工,能不能在沈阳办理婚姻登记?

  答: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必须在沈阳市。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须在沈阳市或者原登记机关为沈阳的婚姻登记机关。

  相关链接

  对困难群众有哪些兜底保障措施

  为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近日沈阳市出台有关文件,对困难群众给予兜底保障:

  ●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保障金。文件要求全市各地区要按时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对申请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事项的,各地区要简化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程序,可采取电话询问、大数据查询等远距离、非接触方式完成审批;对有劳动能力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的家庭成员,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不计算其疫情防控期间的灵活就业收入和务工收入;对城乡低保申请人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无法按时进行的,可根据实际先纳入保障范围再完善相关手续;对已纳入城乡低保、分散特困供养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除保障对象死亡外,暂停保障对象退出工作。

  ●逐人核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文件要求各地区要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年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在逐人逐户核查的基础上,坚持“保人”与“保户”相结合,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临时救助条件及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孙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