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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银行个人房贷定价基准 8月25日起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时间:2020年08月13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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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0年08月13日

  8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五家银行同日发布公告,将于8月25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定价。

  此次批量转换的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银行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

  自2020年8月25日起,房贷客户无需任何操作,银行将对贷款定价统一转换为参考LPR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转换后的贷款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均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对于重定价周期短于1年的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为1年。

  根据规则,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自转换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含),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对于大部分客户来说,此次转换后,明年1月的房贷利率会根据今年12月20日的LPR进行调整,还款金额可能出现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贷客户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银行网银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届时银行将不对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如在银行批量转换后有异议的,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与银行进行协商处理,并撤销批量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不过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另据记者了解,交通银行将早于上述五家银行,于8月21日对尚未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点方式。

  名词

  LPR:即Loan Prime Rate,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一次。

  简单来说,一般情况下房贷族此前是根据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来确定房贷利率,此后根据LPR来确定房贷利率。转换方式为:先计算此前执行的房贷利率与2019年12月20日LPR之间的差值。再由每年12月20日LPR加上这一差值,来确定下年利率。(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