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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现行低保标准:城市每人每月715元 农村每人每月510元
低保申请全攻略看这里!
时间:2020年07月3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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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0年07月30日

  核心提示

  低保政策一直是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申请沈阳市低保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怎么申请?“全市通办”能够办理哪些便民服务事项?

  针对这些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7月29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网直播间,就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在现场通过热线电话回答了市民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晓春

  沈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一级主任科员 熊景川

  城乡低保标准7月起已上调

  城市低保标准715元/每人每月

  农村低保标准510元/每人每月

  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对固定居住地申请;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

  低保申请的受理原则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本市辖区内非户籍地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城乡低保;

  居住政府公租房、户口未迁移至居住地的居民在户籍地申请城乡低保;

  居住政府廉租房的城市低保户由户籍地民政部门管理;

  长期居住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的困难居民在户籍地申请城乡低保,由户籍地民政部门管理;

  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地区长期居住的居民申请城乡低保,在居住地无法办理的,由户籍地民政部门管理。

  申请城市低保住房面积有说道

  申请城市低保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当地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由政府统计部门或职能部门发布)的1.5倍,1人户按2人计算,2人户按2.5人计算,有多套普通住房的,以住房建筑面积总和按人均计算。

  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并填写委托授权书,允许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核对:

  (一)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核定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

  (二)收入证明: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由人社部门和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其他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根据家庭状况和成员实际,还应当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一)劳动能力认定证明:因病残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经有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认定、鉴定,提供劳动能力认定证明;

  (二)赡养关系证明:有子女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全部子女的身份证及收入证明;

  (三)外地学籍证明:外地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四)承包土地证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村)委会土地统计台账,土地被征用后的失地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连线实录

  问:我弟弟62岁,工资1500元,居住在于洪区公租房,户籍在铁西区,怎么申请低保?

  答:根据《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本市辖区内非户籍地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城乡低保;居住政府公租房、户口未迁移至居住地的居民在户籍地申请城乡低保。另根据《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城市低保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退休金、各种保险金、补偿金、灵活就业收入等工资性收入。城乡低保家庭收入还包括:被征收土地和房屋的一次性安置费和补偿费、利息、股金、租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遗属补助费、馈赠和财产继承等转移性收入;被征地农民、随父母下放农村的人员领取的养老金(退职生活费);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收入。实物收入按照市场价格折款计入家庭收入。

  问:我家原享受低保救助,后因爱人工作收入超标停保。我儿子一级残疾,可不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答:根据《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困难家庭中依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抚(扶)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需要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长期护理的重病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可以单独申请城乡低保。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3倍的本市城乡居民家庭,可认定为困难家庭。认定困难家庭时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本人收入按50%计算,单独申请城乡低保的人员需同意并授权有关部门对其本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对符合条件的单独保障人员实施分档救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按城乡低保标准全额救助;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2倍低于3倍的,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50%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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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佳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