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
省教育厅表示,反馈意见时请尽量具体化、有针对性,以便采纳合理建议和意见。
考试科目为13门课程
从考试科目设置上看,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
在考试方式上:
语数外等9门科目由省统一命题
考试命题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
低中高三档试题分值比例为7:2:1
从考试内容上看,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按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00分(75分笔试+25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80分(7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50分(4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65分,道德与法治65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70分(30分过程性评价+40分终结性评价),总分值750分。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评价结果的使用。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可采取等级形式或以“合格”“不合格”等方式呈现。
意见反馈方式(任选其一)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辽宁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邮编:110032)。
来信请注明“《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zhongkao2021@163.com或lnzk2021@163.com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