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日起,沈阳或将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行驶。日前,沈阳发布《关于扩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公告》(第二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第二轮征求意见稿))。本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21日。
与上一轮征求意见稿内容相比,《公告》(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对柴油货车禁行时间做出了调整:拟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高速公路),全天禁止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行驶。
柴油货车低排放区范围:沈阳四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高速公路、四环路)。其中,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轻型、微型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行驶;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行驶;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不含高速公路)与四环路(不含四环路)之间区域行驶。
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范围:沈阳三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三环路)。全天禁止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内使用。(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