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项国家法规,让沈阳不少养犬人士无心度假,纷纷把为自家“毛孩子”办理犬证提上了日程。
这项法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其中明确规定,遛狗不牵狗绳属违法行为,且要按照规定佩戴犬牌。
新规实施不到一周,在沈阳各辖区派出所,养犬许可证办理业务量激增,咨询电话也是没有断过。
在皇姑区公安分局塔湾派出所,仅4天时间受理犬只办证50多件。“这个业务量比(新规实施)之前多了好几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假日期间办事窗口与往常一样24小时开放,8:30-16:00之间均可办理犬证和犬牌以及其他各类业务;晚间也可受理咨询和申请材料,次日即可领取。
其实,作为地方性行政法规,《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早已先行实施多年,对禁养犬只、养犬区域、限养数量等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求必须办理养犬许可证。随着国家法规的正式实施,规范养犬行为进一步得以完善和落实。
“原来我们得不停地下去工作,在公共区域加强巡查,不断督促养犬市民办证。现在,主动来派出所办证的居民多了。这就是一个转变,说明文明养犬的法律意识在提升。”上述工作人员说。
“绝育犬还能半价办证吗?”
“续办犬证还有没有优惠?”
……
这几天,在沈阳各个由“毛孩子”家长们建立的微信群里,关于犬证办理的费用,也是大家热议的话题。
记者请皇姑公安分局塔湾派出所的民警给出了解答。
根据去年9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完善我市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养犬管理费第一年每只收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收费200元;未能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按第一年收费标准执行,此后再连续缴费的仍然按每只200元执行。
对养犬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或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时,能够提供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绝育手术证明的,当年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中包含犬证、犬牌等相关证件制作费用和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及接种等费用,在养犬管理费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