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日起,辽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辽宁自贸试验区开展更大力度的改革试点。
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
2018年11月起,辽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并于2019年12月在辽宁自贸试验区对全部5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启动“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
据介绍,辽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内容主要包括分类改革审批制度、配套优化服务措施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三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对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及其所驻行政区对8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相应许可证件不再作为商业活动和办理政务事项的凭证,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优化审批4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辽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及其所驻行政区对2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同时,辽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3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及其所驻行政区对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在全省范围内对4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及其所驻行政区对35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提供优化审批服务,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特定行业许可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情况等措施,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提高审批许可效率,方便企业持续经营,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辽宁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让企业更加便捷办理各类许可。凡是前流程已经收取相关材料且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依托全国企业电子证照库,加强和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辽宁还将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充分放手、无事不扰”;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重点监管、有事必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测风险隐患,推动实现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