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百姓关注
夫妻财产或婚前财产咋约定?法定继承权和遗嘱公证怎样办理?
您关注的公证问题看这里!
时间:2020年10月15日来源:沈阳日报
[字体: ] 打印
沈阳日报 2020年10月15日

  核心提示

  近年来,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公证作为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百姓的关注。遗嘱公证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收费多少?10月14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沈阳市沈阳公证处)有关人士做客沈阳网直播间,就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答,并在现场通过热线电话回答了市民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副处长 张秀荣

  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副处长 高荣刚

  温馨提示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司法厅印发的辽价发[2017]92号《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取800元(包括录音、录像、遗嘱起草、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等费用)。80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免费。

  2.申请办理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每件收费600元。

  3.申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分段累计收取公证费用:受益额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按1.2%收取;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按1%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8%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这样办理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已登记结婚男女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或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财产约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就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申办此项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结婚证

  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仅就财产进行概括性约定不涉及具体财产的除外),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等

  4.夫妻财产约定文本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这样办理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拟结婚男女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财产约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婚前财产约定可以就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申办此项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仅就财产进行概括性约定不涉及具体财产的除外),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等

  4.婚前财产约定文本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定继承权公证这样办理

  法定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此项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包括放弃继承权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在外地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亲属情况证明材料(含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还应提供其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及房产查档材料、存款凭证、股票等

  6.放弃继承权,本人应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在外地不能到场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公证这样办理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立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此项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

  2.遗嘱中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折、股票等

  3.遗嘱书原稿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连线实录

  问:我与妻子结婚20年,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房屋,现在想做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把房产约定为妻子单独所有,暂不办理房屋更名手续,是否可以?

  答:夫妻双方就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可以约定为一方单独所有,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协议所涉及的财产权属发生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否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问:我母亲去年病故时83岁,遗留有单独所有的房产一处,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我外祖父母多年前已在外地死亡,无法开具相关死亡证明,怎么办?

  答:你的母亲即被继承人高龄病故,因时间久远等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其父母的死亡证明的,可以由承诺书代替证明,即由合法继承人签署书面承诺书,不需要再开具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吕良德、徐佳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