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今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迈入法典化治理新阶段。8月1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以法典护航生态 ‘典’亮美丽沈阳——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工作”新闻发布会。
刚柔并济筑牢生态法治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整合了各类环保单行法律,构建统一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在法律架构、惩戒力度、制度机制、民生保障上实现全方位提质升级,为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该法典大幅提升环境违法震慑力度,统一行政处罚标准,最高罚款提高至2000万元,增设以违法所得、项目投资额为基数的倍数罚款,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20类违法行为实行企业与责任人双罚制。聚焦群众人居环境诉求,细化噪声、异味等民生污染治理规则,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举报听证制度,拓宽群众维权渠道。系统完善企业权益保障制度,明确要求统筹监管事项、减少重复检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确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过罚相当原则,实行柔性监管。
聚焦四项重点任务持续发力
目前,沈阳已全覆盖梳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理顺新旧法规衔接,统一全市环保执法标准。完成全市15个区县执法机构主体备案公示,清晰划分市、区县两级监管职责。出台不予、从轻、减轻处罚及不予强制四类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将普法帮扶嵌入日常管理。围绕法典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夯实执法队伍专业基础。抓好普法宣传,推动法典宣传进企业、进村屯、进机关。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沈阳将聚焦四项重点任务持续发力。建立法典实施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清单,厘清跨领域履职边界,构建横向联动、上下贯通、闭环落实的工作格局。全方位强化法典宣传普及,构建多层次常态化普法体系,针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分众化宣讲,持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企业守法意识、群众环保法治观念。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审批全流程标准,严格规范法定权限与程序,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源头防控、精准监管、从严惩戒一体化体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企业的法律帮扶指导,围绕污染治理、减污降碳、风险排查、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化解法律风险,推动企业主动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在法典制度约束下合规经营,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协同共赢。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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