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全市民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市民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解读。《实施方案》系统构建了沈阳市民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框架和实施路径,围绕“五个目标”,打造“五个环境”,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民政工作与市场主体发育、创新创业环境、社会治理水平息息相关。优化民政领域的营商环境,核心是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必须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大局意识,以更优的举措、更实的政策、更好的服务,将民政责任和担当转化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可知可感、可见可评的发展成效。
会议要求,要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紧扣“减”与“简”、“准”与“活”、“暖”与“广”这三个关键,推动政务服务从“机制性对接”向“系统性再造”转变,推动行业监管从“被动约束”向“主动赋能”转变,推动民政服务从“基本保障”向“品质提升”转变。提升普惠养老品质,构建精准高效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事务与社会治理水平。要树牢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继续强化能力导向、实效导向和问题导向,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
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及局机关、直属各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许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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