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是城市的经络,文明是城市的灵魂。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关乎民生福祉。当前,我市正开展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推动交通秩序改善,交通事故下降。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既是城市的主人翁,更是文明交通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为此,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争做“礼让斑马线”的引领者。驾驶公务车、私家车时,行经人行横道必须主动减速;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必须停车让行;在无信号灯路口遇行人横过道路时,主动避让。坚决杜绝与行人、非机动车争道抢行,用“车让人”的实际行动诠释城市温度。
2.争做“守法遵规”的践行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时,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加塞、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分心驾驶(特别是行车中不接打电话、不使用手机)、不车窗抛物、不滥用远光灯。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驶入机动车道、不违法载人、不乱停乱放。
3.争做“文明出行”的示范者。无论是驾车、骑车还是步行,请时刻将交通安全记心间,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从我走起。作为行人更要遵守交通规则,过街请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在交通路口要遵守信号指示,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内行走。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文明出行做起,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身边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善意提醒和劝导,争当“文明出行沈阳人”!
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沈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沈阳市公安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