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沈阳市出台地方标准城市街路更新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设计指南主要包括:道路横断面、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交通、步行交通、交通工程设施、道路照明及架空线、海绵城市、街路绿化、街路设施、沿街前区、沿街建筑等十一个方面。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兰铭振介绍说“本指南编制的目的是以人民的感受和体验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梳理过去开展街路更新工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编制形成街路更新设计标准,指导城市街路更新工程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建设,让城市更宜居、更韧性、更智慧。以服务为导向,实现街路精细、精致、精彩,让街路有温度、有活力、有品位、有颜值,让市民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指南已被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立项计划,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目前我们正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市民意见,截至7月30日,公众可登录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对指南提意见,共同完善指南。”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策划部工作人员王少森介绍说。
更新设计指南包括11大方面
道路横断面方面
设计应优先保障慢行空间,按人行、非机动车、道路绿带、机动车的次序分配断面空间,并与道路红线外城市绿地、城市建筑、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相协调。
机动车交通方面
分别对机动车道、交叉口渠化、交通岛、公交停靠站、公交候车亭、出租车乘降站、路侧停车、分隔设施等方面的设计作出详细规定。
非机动车交通方面
非机动车道路面强调需满足舒适性、安全性、防滑性等要求;且非机动车道独立设置时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米,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时宽度不宜小于2.5米。
步行交通方面
人行道应连续、畅通,应与公园、广场、公共建筑及交通站点之间建立便捷的衔接,确保行人舒适、安全通行。宜结合绿地、广场、建筑前区设置休憩节点,并设置座椅等设施,同时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交通工程设施方面
交通标线的设置应明晰各类使用者通行路权、引导沿合理轨迹通行,并做好与更新范围外的交通标线的衔接。交通标志对废弃、功能重叠的标志进行拆除或合并,对破损、老化、缺失、功能丧失、与现行标志不一致的标志进行修复、补设、更换、改造。
道路照明及架空线方面
道路照明设计需确保照明亮度、照度、照度均匀度、炫光限制、功率密度限值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灯杆样式宜与改造街路整体景观风格相协调,对具备入地条件的街路进行架空线入地。
海绵城市建设方面
要以缓解积水和污染问题为主要目标,遵循安全、可行、生态、经济、因地制宜和保护建筑物的原则,结合现状道路、建筑、绿地空间进行设计布局,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绿地、水体,因地制宜进行海绵化改造并优化竖向设计。
街路绿化方面
要求同一条道路应采用同树种、等距离连续补植行道树,保证行道树绿带连续遮阴,选择观赏价值高、环境效益好、能体现沈阳地域特色的植物。面积在400至10000平方米的边角地、零碎地、闲置地等,宜设计为口袋公园。
街路设施方面
街道家具应依据需求设置在行道树设施带、绿化设施带、中央分隔带、机非隔离带及建筑退线空间内。信息栏(屏)应形式大方美观、制作精良、安全牢固、摆放有序。花箱按照“一箱一主题、一箱一故事、一箱一景观”的理念打造,改善街路形象。公共艺术应体现沈阳地方特色,展示“历史文化、时代精神”两大核心主题。依据街路的历史文脉、功能业态、街路特征、发展愿景等方面,选择有文化、有内涵、有特色的重点街路,提炼具有地缘特色的文化符号。
沿街前区方面
应遵循“方便群众、统一规划、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外摆经营场所。在保证集散广场和街路环境通行、疏散、整洁、有序、美观的基础上,允许结合现状条件为经济业态提供发展空间。地下出入口周边空间应满足通行、疏散、检修等需求,保证步行连续性,配备导向标识牌等基础设施。
沿街建筑方面
建筑外墙的风格、材质、色彩、门头等设计内容应与所在区域的总体风貌相协调。在重要的城市道路、景观道路以及人员聚集的特色夜经济街路,宜考虑沿街建筑亮化效果。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公共安全和城市风貌。建筑台阶不应超出道路红线,不应占用人行通道。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