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残疾人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完善残疾人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辟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6月11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市残联、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意见》就提升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推进“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运行、完善残疾人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及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出安排部署。此次《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提升沈阳市预防化解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优化残疾人诉讼服务措施,两级法院依托“厅网线巡”诉讼服务渠道,为残疾人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对现场能够自主办理诉讼事项的,引导至绿色服务窗口办理;对现场不能自主办理的,安排专人提供代办、帮办服务;对无法来院办理的,引导残疾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线上办理,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提供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建立诉讼辅助服务人员名册,可预约专业人士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诉讼辅助服务。
根据《意见》,各相关部门将从服务残疾人的职能出发,针对残疾人特点和需求,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联合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能力水平。同时,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按照《意见》要求,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残联将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定期情况通报、数据信息共享、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调研、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各部门优化残疾人司法服务水平,形成工作合力。(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封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