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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年02月26日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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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2025年02月26日

  2024年,沈阳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沈阳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王小洪在辽宁调研时,对我市公安“三清”机制、司法所建设及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我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纳入市管干部理论进修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并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覆盖。

  2.突出“关键少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牵头15个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3.狠抓组织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定期调度、积极推进,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交流推广。

  (二)创新工作举措,助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1.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推进沈阳都市圈知识产权一体化协同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办结相关案件159件。

  2.全面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发出首张“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营业执照,累计发放综合许可13.2万张,重点领域行业综合许可改革获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制度性创新成果一等奖。出台“户籍新政”,我市成为全国首个租房即可落户的副省级省会城市。

  3.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核心,对接47个国家、省、市业务系统,推动全部依申请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经验在4个国家级会议上交流分享,获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辽宁省第二届制度性创新成果。

  (三)深化法制保障,优化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1.高质量推进特色立法。落实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沈阳实际,审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2件、废止2件。制定政府规章2件、废止8件。针对国土空间、乡村振兴等方面14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1年来,常态化清理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218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59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5件,市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合格率达到100%。

  3.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18项、市政府及部门发文事项76项,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05份,参加论证会40余人次,为科学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四)践行执法为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1.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出台《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对443家企业的一般领域检查严格审核,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联合任务占比85.57%,位列全省第一。

  2.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严格落实“一基准、四清单”工作,细化设定行政裁量基准37.6万阶次,“四清单”减免金额约2.45亿元。优化升级“三清”机制,警务质效和实战能力持续提升。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举办执法业务培训71场、参训1.3万人次,组织资格考试13次,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五)加强风险防控,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1.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突出应急指挥一体化,累计建成基层应急救援站302个,完成75场4000余人次的救援救护技能培训,高标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晚”“秋晚”等47场次大型活动应急保障工作。

  2.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围绕构建多元联动、多员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680个“三零”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4.5万余件。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4.3万余件。市本级22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9794件、涉及金额3.1亿元。

  3.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建立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制度,共调解行政争议935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9.9%。市、区县(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案件“案结事了率”达到95.14%,位于全省前列。

  (六)强化多元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体系作用。

  1.提升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质效。积极倾听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高质量办复746件人大建议和673件政协提案。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形成的审议意见。

  2.强化执法监督体系机制建设。出台《沈阳市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构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印发《沈阳市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工作规则》,加大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协调指导监督力度。

  3.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73件,举办新闻发布会114场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七)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构建数字法治政府。

  1.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增强物联数据融合和智能分析能力,累计提供感知数据约82亿条,发布评估评价报告130期、712份,成功化解156起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安全风险。

  2.持续强化数据共享交换。依托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累计新增各领域数据共享交换服务约1200项,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累计达到33.6亿次。

  3.推动智能办案系统应用。推行使用“一网统管”平台城管执法办案系统,有效提高信息化和数字化城市管理能力。建设沈阳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系统,获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表扬。科技赋能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质效显著提升。

  尽管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个别地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与新时代要求尚存在差距;诚信政府建设仍需加强;行政机关履职不充分、协同协作不顺畅、执法不规范、执法程序有瑕疵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和宣传宣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全面落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司法服务供给,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并实施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五)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和效能建设。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强化非现场检查监管。

  (六)着力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坚持党建引领、践行“两邻”理念,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构建各类调解力量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七)大力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执法”,切实以数字技术助力法治政府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