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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将于9月2日至4日召开
时间:2024年08月31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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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8月31日

  8月30日,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经市委研究决定和省总工会批准,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将于9月2日至4日召开。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徐子华介绍,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市上下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沈阳实践、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沈阳市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经过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的共同努力,按照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优秀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倾斜,既体现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又体现工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选举产生了出席大会的495名代表。

  代表构成中,工会工作者397名,占80.2%;先进模范人物157名,占31.72%;中共党员406名,占82.02%;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89名,占17.98%;少数民族代表65名,占13.13%;女代表232名,占46.87%;非公有制企业及社会组织代表158名,占31.92%;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38名,占7.6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77名,占96.36%;基层、先进模范人物和一线职工420名,占84.85%。代表人数和各项比例均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同时,市总工会第十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了市总工会第十八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市总工会新一届委员会由99人组成,按照不低于8%差额比例进行预选;经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采取等额选举方式产生。

  大会拟于9月3日开幕、4日闭幕。大会驻地设在辽宁大厦,开幕式在辽宁人民会堂,闭幕式在辽宁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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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本次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和省总工会要求,全面总结沈阳工会十七大以来的工作,深入分析新时代新征程工会组织肩负的历史使命,牢牢把握“争创全国一流工会、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目标,提出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沈阳市总工会新一届领导机构,推动沈阳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团结动员全市职工在中国式现代化沈阳实践中贡献智慧力量、彰显责任担当。

  问:大会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答: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差额选举产生的。同时,按照《沈阳市总工会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此次代表的选举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优秀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倾斜,在495名代表中基层、先进模范人物和一线职工420名,占84.85%。(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封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