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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项政策措施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处长田野
时间:2024年08月19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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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8月19日

  8月18日,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暨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对《沈阳市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作了解读。《政策措施》共包括六个方面27项政策措施,当天,记者专访了《政策措施》起草者之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处长田野。

  全力推进工业强县建设

  加快发展县域工业,对获评省级支持培育的工业强县,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达到规上并纳入国家统计网直报单位库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鼓励发展规上工业企业,对上年度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且当年产值增长2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快制造业改造升级,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高于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县域科技创新,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活动,每年向全市县域科技企业派驻科技专员20名。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对千亩粮食作物绿色优质示范区,每个补助20万元。打造发展特色农业,对获评省级支持培育的特色农业县,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加快设施农业建设,对符合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等项目,最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贴息补助。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生产加工设备投资项目,按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推进农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对被纳入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25%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融合发展项目按照不超过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完善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在县域地区建设供应链服务平台等,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300万元。打造发展文旅产业,对新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大力发展电商消费,对年应税销售额达到20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增速的电商零售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加快快递物流业发展,对地产农产品年度寄递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每件1元的补贴。

  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开发区推行“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运营模式。推进机构人事改革。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对考核排名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00万元。强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开发区引进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达到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县城及中心镇建设,在市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计划中安排3000万元,用于县城及10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县域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浑蒲灌区续建配套改造等项目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等。补齐县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国债等上级资金支持县域地区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医院和病房改造、中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统筹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对获评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的乡镇(街道)给予定额奖励,对达标和首次确定为“基本达标”的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奖励。

  强化保障支撑

  建立市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制及“市级领导+牵头部门+区县(市)”的联系制度,深入实施“1+1对1”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专项行动。加强资金支持,将省给予的阶段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放,设立5亿元县域经济发展基金。加强用地保障,优先支持县域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和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调整等相关工作。加强人才支撑,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农业名家项目、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刘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