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是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有力抓手。7月26日,市营商局介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沈阳市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主题教育与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实践紧密结合,以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部署五方面内容 开展专项整治
日前,《沈阳市关于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全市印发,成立由市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重点围绕“涉企司法”“行政执法”“政府诚信”“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理阻碍振兴发展法规文件”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挂图作战,明确分工、具体举措和工作目标,并同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统筹推进。建立工作推进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研究逐步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够持续、高效推进。工作专班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督导工作机制,将各部门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每周专报,进行全市通报,确保问题真整改。向各有关部门提出提高政治站位、优化工作目标,发挥工作优势、密切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等工作要求。
各部门协力配合 稳步推进整治
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市法院制定《全市法院系统胜诉退费不及时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方案》、市公安局出台《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市发改委制定《沈阳市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营商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案件台账和督导检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与各相关责任部门形成联动协作工作“矩阵”,加强工作督导,对账销号,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
阶段性成果初显 清偿欠款2479万元
截至目前,通过重点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向破坏营商环境者“亮剑”,全市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整改涉企司法问题方面,审结10件法院超长期案件,落实“胜诉退费”金额5635.6万元,办结公安系统164件涉企未结案件和2811件涉超期案件;整改行政执法问题方面,共自查自纠落实“三项制度”等执法类问题13个,已整改完成6个;整改政府诚信问题方面,已清偿拖欠企业账款2479万元;整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全市已办结“万件清理”营商诉求类问题1716件,并细化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指出的40项具体问题,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按照“红黄绿灯”管理机制,已灭灯8项;清理阻碍振兴发展的法规文件方面,已梳理各类法规、规章、文件等1040件。
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以服务企业群众满意度为具体工作目标,以问题整改具体成效体现实际成果,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吴妍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