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沈阳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助企纾困稳岗保用工,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为市场主体“输血”“打气”“加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12月30日,市人社局副局长岳茂新在《沈阳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就重点实施三个方面减负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施“降、缓、补”政策 帮扶企业稳岗纾困
市人社局将持续全力打好“降、缓、补”政策“组合拳”,通过数据比对、免申即享等方式,让各项纾困政策快速直达企业。
“降”,就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为1%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此政策延续实施到2023年8月31日。
“缓”,就是落实社保费缓缴“扩围延期”政策。部分行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3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到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补”,就是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及时兑现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补贴政策,提高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和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此外,市人社部门还将向困难行业发放稳岗补贴,为用人单位发放新增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
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服务 助力创业者敢闯敢试
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降低贷款门槛、加强主动服务,全力帮扶创业者解决资金“卡脖子”问题。
针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职工超过100人(含)的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首次首年的贷款利率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按照政策规定50%给予贴息。
做实“舒心就业”民生工程 推动求职者多渠道就业
重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生活性服务企业用工需求有所不同,市人社局将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通过做实做细用工保障服务,为沈阳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要素支撑。
对于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人社部门将密切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的联同协作,落实就业服务专员“一对一”工作机制,将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化”,确保重大项目“有专员”、区域协作“保供给”。
针对重大项目,尤其是新签约落地的项目,实行全面摸底和集中对接,跟踪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助力项目平稳推进。
对于中小微企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市人社部门将在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满足供需双方即时对接需求。利用服务大厅、政务大厅、街道社区等场所,组织灵活化、多元化、错峰式的小型招聘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天天有服务”,全方位、全天候满足中小微企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招工需求。此外,还将利用“盛京好办事”App、沈阳业市、沈阳人才网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用工信息发布、咨询、宣传等服务。
市内各类企业录用应届(毕业1年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用工补助1000元。(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韩冰、曲俊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