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获悉,沈阳市科学技术局近日发布《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推动“兴沈英才计划”落实落地。
配套实施细则共计8部分,分别为《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企业引进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成果转化人才团队引进培育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园(区)补助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资助计划实施细则》《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沈阳市对入选国家“高端计划”外国专家给予配套奖励实施细则》。
在《沈阳市科技企业引进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中,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团队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破解沈阳市产业需求“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0%—40%给予分档递进补助,同时对企业中主持该项目的创新团队给予补助。
具体支持标准为:引进高校院所创新项目,签订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不超过20%的支持,给予创新团队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不超过5%的支持;签订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成交额(超出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30%的支持,给予创新团队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不超过8%的支持;签订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成交额(超出3000万元部分)不超过40%的支持,最高补贴2000万元,给予创新团队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不超过10%的支持,最高补贴500万元。(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