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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百项清单细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时间:2022年05月11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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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2年05月11日

  5月10日,记者从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更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近日市政府召开2022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出台了《100条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对《沈阳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细化职责 解决监管部门责任不明问题

  ▶亮点一 明确各级政府消防统揽职责

  《办法》对各级职责做了完整表述,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由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作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财政预算,考核评价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解决了部分工作属地责任不清的问题。

  ▶亮点二 细化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办法》明确了消防救援机构、城乡建设部门、公安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明确了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多个环节、不同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责任进行了划分,解决了部分工作属事责任不明、追责主体缺位的问题。

  ▶亮点三 建立健全调动协调机制

  《办法》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应当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处理。突出了政府综合协调职能,促进形成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合力,解决了以往部门横向协同不畅、监管缺位的问题。

  ▶亮点四 规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办法》规范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业服务人员及同一建筑物有多个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将建筑物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等特殊情况的消防安全责任划分,并明确了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对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统一物业管理或者无专项维修资金等建筑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部分情况特殊、所有权复杂单位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

  ▶亮点五 细化部分法律责任条款

  《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消防责任;对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材料使用、标识设置和动火用电等防火措施做了规范要求;对消防控制室制度和值班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明晰;结合《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明确了部分违法行为处理的法律依据。

  七大要点 精准监督杜绝安全隐患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十五条”进行逐条拆解,形成一百项消防任务清单,更加细化监管内容。

  要点一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清单》将“十五条”中的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三条内容,进行详细拆解,以26项任务的形式,落实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认识、学习和考核,同时强调面向社会的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以此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要点二 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清单》将“十五条”中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两项内容进行分解,明确事故直接责任与监管责任,督促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团队,实现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

  要点三 严厉查处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加强派遣人员管理

  “十五条”中提出: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清单》将此拆解变成12项具体内容,要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将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纳入“双随机”检查内容,加大对出具虚假或失实文件、转包或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从业人员挂靠兼职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督促用工单位做好各类培训组织工作,通过线上授课、线下教学等方式,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要点四 守住审批红线,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为扎实推进“十五条”中关于严查严管的内容,《清单》提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式管理、挂账式推进,对已见成效的要巩固经验做法,对已经破题的要持续深入攻坚,对尚未破题的组织专题攻关,并要求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化调度通报、明察暗访、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大力曝光典型案例,通过舆论监督倒逼隐患整改。

  要点五 加强监管力度,整治执法宽松软问题

  “十五条”内容有效落实的基础是队伍,《清单》以10条内容规定,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并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做实消安委办公室,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消安委主任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消安委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副主任担任,并由专人负责消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消防、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单位库与市场监管局单位数据互通。提出完善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一企一策”帮助企业整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要点六 重奖隐患举报,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

  《清单》通过5项任务分解“十五条”中的“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与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等内容,提出市区(县)两级部门制定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明确火灾隐患举报的途径、范围、流程、判定标准、奖励标准以及内部受理、核查、移交、审核、反馈和时限等工作流程,并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事故报送时限要求,对谎报、瞒报或者推延不报的从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要点七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条”中提出,要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清单》以5项具体任务压实责任,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与落实防疫政策统筹推进,强化封控区管控区和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健康驿站等重点场所火灾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出台封控区管控区、隔离宾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等消防安全十条举措,组织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运行保障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时期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