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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02月12日来源:皇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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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 2026年02月12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皇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区内重点工作,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正向宣传,不断拓展皇姑区政务宣传渠道,扩大皇姑影响力。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200条。其中,区政府网站4289条,区委、区政府政务新媒体16911条(抖音视频信息2920条、微信公众号信息1988条、视频号信息2740条、新浪微博信息6343条、今日头条信息2920条),部门(街道)政务新媒体2873条,国家、省、市媒体共发布皇姑区正向宣传报道2926篇(国家级媒体发稿336篇、省级媒体发稿442条、市级媒体发稿2148篇)。

  以“深化政务公开,助力决战决胜”为主题,组织开展皇姑区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开展线上活动119场,线下活动110场,807名机关人员参与,现场接待群众2913人,解答解决各类咨询和问题316个;解读政策51条,发放宣传资料1710份,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57条,利用各类LED屏宣传标语235条。

  以“迎新春”、“迎五一”、2025沈阳皇姑第三届半程马拉松、“迎十一”、“唐风宋韵迎盛世,跨年畅游来皇姑”等为主题,举办5场新闻发布会,为皇姑区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舆论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优化办理流程。制定部门依申请答复前置审核流程,规范依申请报送台账,建立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件登记机制。二是完善会商机制。加强与区司法机关协作研究复杂疑难申请事项,各单位在依申请办件中,增加律师参与审核环节,进一步降低答复的法律风险。三是开展解读培训工作。针对依申请办理疑难问题,编制解析材料,对部门开展线上一对一答疑解惑、规范指导等工作。

  全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0件(网络申请217件、信函邮寄48件、邮箱申请25件、现场申请20件),均能严格履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件流程,依法依规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对拟发布政府信息,强化事前管理、做好事中审核、抓实事后督查。严格履行“三校三审”和保密审查流程,过滤掉涉密、敏感等内容,降低信息发布风险隐患;二是加强信息监测自检筛查。采取技术手段和人工自检筛查方式,查缺补漏,及时整改网站错别字、暗链接、外链接等纠错信息、违纪人员信息2015条,自检筛查71栏目及子栏目信息11551条,规范全区预决算信息1729条,进一步降低信息发布纠错率,主动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载体建设。优化区政府网站栏目,根据实际,新增设子栏目7个,修改财政预决算部门及栏目名称10次;二是开展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检查。每月汇总公示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网站栏目信息更新进行检查。通过周提示、月公示、年度考核等方式,推进网站栏目更新。三是加强网站信息安全管理。通过定期更换密码,双因子登录验证,确保操作流程符合安全要求。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新媒体布局。形成以“皇小爱”、“智汇皇姑”等核心账号为引领、矩阵账号为支撑的传播格局。针对重大活动信息,建立“抖音首发+多平台同步”推送模式,在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快手、小红书、微博等12个主流平台同步覆盖推送,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传播网络。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区绩效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区考核标准,及时督促检查,确保各部门落实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1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3

5

0

2

0

0

3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0

0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0

0

0

0

0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1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1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1

3

0

1

0

0

18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12

1

0

0

0

0

1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299

5

0

2

0

0

3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7

4

0

3

24

0

0

0

0

0

0

2

0

3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类型单一。虽然区政府网站年度发布信息较去年有所增加,但在信息分布方面存在类型单一问题,动态工作、会议信息发布数量大于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数量。个别单位存在信息发布数量少、发布时间滞后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部门职能,深入挖掘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不断充实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信息保障责任,在符合保密审查要求情况下,落实目录事项内容公开,实现信息公开类别多元均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